揣着72张银行卡,而且全部都是他人的,一男子从安溪到厦门,在治安清查中被发现,对于这些卡的来历,他没有一张能说清楚。警方怀疑他在为诈骗团伙服务。17日记者从集美经侦大队了解到,这名男子已被批捕。
4月25日下午,27岁的安溪籍男子傅某坐车来到厦门,在杏林高浦村内的朋友家暂住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杏林派出所在治安清查中敲开了这户人家大门,民警要求傅某拿出身份证件,傅某无法出示。民警检查了他的行李,发现里面居然有72张银行卡。
民警将其带回经侦大队审查,经银行方面配合,民警发现这72张卡没有一张是厦门本地的。
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携带来历不明5张以上他人银行卡,可以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5月10日,集美检察机关将其批捕。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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