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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业博弈白热化 行业或现退市整合潮(2)

2011年05月25日 15:25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停止与农工商超市、联华OK卡的合作,主要是遵守央行相关规定。央行2010年6月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牌照发放成关键

  在业界看来,近日第三方支付领域接连上演的“分手”事件背后,其实和央行将于近日正式发放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相关。

  第三方支付业近年来在国内蓬勃发展,但同时却面临着“无照经营”的尴尬身份。为此,2010年6月,央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2号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首次对非金融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管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获得支付牌照后才能进行商业运营。

  正是在此背景下,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纷纷向央行申请支付牌照。自2010年12月起,央行陆续公示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报企业,这份名单已经从最初的17家,扩容到目前的32家。

  而在今年5月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主导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式成立,支付清算协会的主要成员包括国内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企业等在内,协会职能除了对电子支付行业自律外,也是该行业的监管实体。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被看作是电子支付监管体系的形成,为“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扫清了最后障碍。

  快钱公司CEO关国光表示,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对产业而言将具有里程碑意义。对电子支付企业来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是进入支付领域的必备条件,第三方支付将从有效补充变成国家支付清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下,整个产业必将迎来期待已久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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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慧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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