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系洪涛教授表示,国家对于预付卡的管理不仅要约束消费对象,还要制约预付卡的发行者。此外,国家应尽快出台与预付卡相关的法律,加强法律约束力。而相关协会也应制定具体实施标准,确保商业单位切实做好预付卡实名制的规定。
不是谁都能发行预付卡
洪涛教授表示,购物卡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但其中最大的获益者肯定是发卡的商家,可以获得巨额的无息现金流。代币购物卡的消极作用很大,一方面可能成为腐败的工具,另一方面,扰乱了流通领域的秩序,以及造成消费市场的过度竞争,因此,
预付卡消费市场是需要好好整顿的。实名制可以加强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对管理销售渠道有一定的好处。
“不是谁都能发行消费卡的,相关部门对经营主体、机构要进行管理,制定规章,避免各种各样的卡满天飞,导致行
业秩序混乱。而且目前社会上卡类的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但发卡也不能随意,必须要从规范资质开始进行限定。”洪涛指出,商业学者一直在强调规范购物卡的管理制度,实名制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而加强管理不仅约束消费对象,还要制约发行者。
法律、实施标准有待跟进
“《意见》的提出会对商业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意见》对于商业单位预付卡消费、促销将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洪涛表示,预付卡实名制会限制一部分企业随意乱发预付卡,《意见》对于预付卡消费市场将起到规范的作用。
对于此项《意见》仍存在哪些问题,洪涛表示:“《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属于一项法规,它不是法律,也不是企业具体的操作细则。由于法规约束力有限,国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商业预付卡消费的相关法律,因此立法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此外,针对预付卡消费市场,相关机构应该出台具体标准,标准的提出对商业单位落实预付卡实名制能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洪涛指出,目前,《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是比较抽象的,商业单位在具体落实《意见》时可能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这就需要相关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对此项《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确保各个企业按照相关实施细则落实预付卡实名制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意见》只是要求购买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采用实名制,但对商业预付卡的周转环节并没有政策细则同样要求其采用实名制购卡,这也会让实名制所发挥的实际效果有限。(作者:刘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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