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对于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其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银监会7日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在监管部门多项措施力促下,小企业呼吁多时的资金紧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当下银根紧缩,不少小企业资金链面临较大压力,个别经营不善的企业甚至濒临倒闭。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新措施,旨在继续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提升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通知》明确提出,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
截至2011年4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含票据)达到9.45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8.8%,较年初增长7.1%,比全部贷款增速高0.6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6225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522亿元。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就目前数据来看,大型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支持力度达到了监管层的要求。但小银行资金面较紧,对于小企业发展方面还有待监管层给予有力的政策鼓励。
银监会《通知》提到,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对于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此举将减少小企业贷款对银行的资金占用,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一定程度上缓解再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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