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国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分别发布公告,披露再融资进展。与此同时,银监会方面也表示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在修订中,内容包括贷款风险权重的重新界定以及拨备计入附属资本政策的调整等。这意味着,《巴塞尔协议Ⅲ》将在中国更为审慎地全面铺开,逆周期监管正式进入运作轨道。
银监会有关人士对《新办法》回应称,该“办法”所做的权重调整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一旦考虑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调整的情况,目前商业银行资本缺口或将达到5850亿元。”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资本再套“紧箍咒”
“无疑,资本充足率新规将更严格,因此一再被认为是目前整个银行资本监管体系的集大成之作,我国的监管部门在风险权重的布局方面更为审慎。”一位分析人士称。
接下来一到两年中,房地产信贷、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类贷款以及备受关注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将是重点调控对象“如果再加入最近市场传言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调到150%的影响,及覆盖不足平台贷款风险权重上升,多数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幅度在1个百分点左右。”国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邱志承认为。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方面,对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原规定四个月及以内0%,其他20%)。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沐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针对银行账户表内外信用风险暴露,这一项规定就有可能直接导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
整体来看“风险权重的调整对于各家银行影响有明显的分化,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浦发、兴业、华夏和城商行。”邱志承进一步分析称。
《新办法》指出,对未扣除的金融机 构 股 权 风 险 暴 露 的 风 险 权 重 为250%,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1250%;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权重为1250%。
风险权重的重新划定也将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拨贷比。交银国际的一项分析报告认为,按照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测算,除农行和重庆农商行因拨贷比达到2.5%以上影响较小之外,其他银行资本充足率直接降低近1个百分点。其中,同业资产风险权重提高降低C A R 0.6个百分点左右,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提高降低C A R 0.5个百分点左右,非按揭零售贷款权重降低提高CA R 0.2个百分点左右。
或引发新一轮融资潮
此次,监管部门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键在于明确了重要银行附加和超额资本比例均要加在核心资本上。根据《新办法》,大型银行的核心资本的要求为9 .5%,一级资本要求6%+系统重要银行附加1%+超额资本比例2.5%;而其他银行的核心资本要求为8.5%。另外,还要求银行核心资本应在全部资本中的占比达到75%。这使得大部分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再达标。
“事实上影响最大的是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邱志承分析称,假设各家银行在最低标准要求之上,加再一个百分点的缓冲,在不考虑开发贷风险权重调整的情况下,上市银行的资本缺口在4360亿左右,如果考虑,缺口将达到5850亿元。
尽管今年第一季度各家银行贷款增长已经向常态回归,基于资本压力,多家银行依然急需通过定向增发、配股、次级债、可转债等方式融资。一位业内分析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是在紧缩货币政策和严格监管条件下所形成的必然趋势。”
银行业务转型在即
今年年初,银监会提出“腕骨”(C A R PA Ls)监管指标体系,这是银监会在推进巴塞尔协议Ⅱ、Ⅲ同步实施中,结合新形势下我国大型银行的风险特征建立起全新的监管体系,包括七大类13项指标。据悉,该体系根据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目标值和触发值,其中监管目标值均为低于11.5%的最低资本要求。
按照银监会的“逆周期”资本管理思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在现基础上还可以有5%的上升空间。事实上,除了10.5%的最低资本要求外,巴塞尔协议Ⅲ中明确要求的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及系统重要性银行等规定,将被悉数纳入到新框架。再加上不久前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未来商业银行表内外杠杆率不得低于4%。因此,频频调控带来的新资本约束,都让银行如鲠在喉。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戈建国认为,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管理层可以通过对银行施加“逆周期”的资本缓冲,从源头上遏制商业银行的放贷和融资冲动。
安永大中华区银行及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蔡鉴昌认为“银行需要以多元化的经营走出新一步,尽管监管部门的力度会不断的增大,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于整体银行金融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实习记者 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