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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金融创新须看实体经济“脸色”

2011年06月10日 09:2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日前在中国金融高峰论坛上就金融创新发表观点称,实体经济需求是金融创新的源泉。

  李东荣表示,中国金融业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创新成为推动中国金融业科学发展的源泉。我国金融创新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金融创新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这种核心作用集中体现在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上,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否则就会使金融发展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必须根据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发展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

  第二,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配制中基础性作用,尊重金融业自主性、创造性,减少不必要行政管制,要明确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金融交易、托管支付、清算规则强化信用评级、会计准则、信息披露基础性制度建设,实现对金融发展创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三,金融创新要强化风险意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因此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支持促进金融企业创新,又要加强规划指导,搞好市场调研和风险分析,高度重视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确保金融稳定运行。

  第四,要坚持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实际相结合原则,充分借鉴各国金融创新方面经验教训,特别是要借鉴在金融技术、经营理念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等创新上的良好做法,少走弯路,同时必须立足我国实际,紧紧抓住我国金融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问题,着眼于金融业整体发展和结构优化,着眼于提高我国金融业核心竞争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境和瓶颈问题上率先取得创造性突破。

  第五,科技进步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源泉,电子信息技术突飞猛进,极大地促进了以信息为主现代金融业,这一趋势将深刻影响金融业发展进程,对于金融产品创新、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行业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我国金融业要紧跟科技创新步伐,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中国金融业持续发展,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李东荣还强调说,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构建周期金融宏观审慎制度管理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处置机制和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通过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特别是加快发展主要为三农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金融衍生品发展,促进创业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推动金融产品适合中小企业特定的直接债务融资创新,按照统筹规划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完善资本流入流出均衡管理,稳妥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投资,促进人民币离岸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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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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