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只是挂个名,他根本不参与公司经营”。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而被移送审查起诉的52岁的王琳,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被她拖下水、年仅27岁的儿子。2007年以来,她涉嫌遥控儿子协助自己利用伪造财务表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贷款、承兑票共计4.3亿元。据了解,今年3月16日,王琳和她的儿子陈刚及多名嫌疑人被朝阳检察院公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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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财务困境骗贷款顶债
彭岩今年27岁,是辽宁省大石桥市人。2003年7月他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在北京打拼了1年多后仍没有任何收获。2004年底他巧遇了初中同学陈刚。看到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如此狼狈,陈刚主动提出介绍他到自己母亲王琳所开的公司上班。
此时王琳在北京经营着4家商务公司,从事钢材贸易等业务,已经成为商场上的一位成功人士。听说儿子介绍其同学来自己公司上班,王琳立即将彭岩当成亲信,安排进一家公司并委以出纳重任;而彭岩也自然知恩图报,对这个王阿姨言听计从。在彭岩工作的最初两年里,王琳经营的公司一直从事钢材贸易,每年都有200万元左右的纯利润,员工的福利待遇也比较丰厚。虽然这份工作没有让彭岩变得富有,但也令他感到满意,衣食无忧。
可是好景不长,2007年初彭岩发现,王琳经营的公司在财务上出现了一些困境,部分账款收不回来,而数百万的银行贷款也即将到期,每天银行的催债电话令王琳不胜烦恼。看着原本红火的公司有了麻烦,王琳便开始打起了向银行贷款,“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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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假合同造“大型企业”
检方指控,王琳深知自己公司的正常营业额和利润都远远不能满足银行严格的贷款审核要求,必须用“特殊”的手段迅速“提升”公司的业绩。于是她让彭岩找人私刻了一些和她的公司有贸易往来的客户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甚至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名章。彭岩起初并不知道这些假章的作用,直到事情进一步发展,他才明白,这些仿制的印章用于与王琳的公司签订假合同,制造有很多公司与王琳公司有大额业务往来的假象,这足以让银行相信王琳具备雄厚的实力。
王琳拿着彭岩帮她伪造的销售合同,仍然觉得不满意,“所有合同都是和这几家老客户签订的,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王琳认为,这种签订合同的模式看上去有悖常理。
于是,为了让银行看到自己人脉广阔,王琳特意安排彭岩在网上搜索出一些从未打过交道的大型企业,如法炮制出多套印章供王琳随时使用。
王琳在此后被提讯时称,这么做是因为“公司真实的财务报表不能达到银行授信的要求,因此我们就多罗列一些公司的经营流水和收益”。一切准备就绪后,王琳命令彭岩用这些印章“制作”了不少“销售成果”,使得公司业务量翻了好几番。至于向银行提交的证明贸易存在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王琳则让公司会计马静把真实发票复印后,用涂改票号的手段进行翻印,最后再由马静将财务报表进行修改,夸大公司业绩。于是,一家运营出现困难的贸易公司摇身一变就成了有上亿贸易额的优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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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演练模拟银行约谈
回想起为王琳做假账的经历,马静感到十分无奈,“名义上我和彭岩是公司的股东、会计、出纳甚至法人代表,王琳与公司啥关系也没有,但实际上我们一切全听王琳的安排。”据马静回忆,王琳具备和银行员工谈大额贷款的经验,所以在每次做完假账后,她都会带着自己和彭岩等人,现场模拟演练如何回答银行的约谈。“每次都是王琳模拟银行的人向我们提问,如果我们答得不能令她满意,她就会亲自给我们做示范。”马静清楚地记得,有好几次因为紧张,她说话有些脱节,总不能达到王琳的要求,王琳干脆就不让她参加,另外安排别人冒充会计参加银行的约谈。
凭借着这套虚假材料,2007年到2009年两年多的时间里,王琳从一家商业银行开具承兑汇票1.8亿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巨额资金到位后,王琳并没有真正用来扩大公司贸易,而是将贷款资金通过填补公司亏空、以贷还贷、向其他公司放贷等方式挪作他用,造成该银行损失承兑汇票款7000余万元、贷款4000余万元及银行利息1000余万元,累计高达1.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