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13日说,今年前5个月已有28家发债主体在港发行总额为28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相当于去年全年总额的78%。
陈德霖当天在此间出席一个研讨会时说,2007年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发债机构仅3家,涉及金额100亿元,在经历了2008年和2009年分别20亿元和40亿元小幅增长后,这一数字在2010年一跃达到360亿元,发债主体也增至16家。
陈德霖说,人民币国际化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打开新篇章。他说,随着人民币逐步国际化,中国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比例,由2010年上半年的0.7%,增长至当年下半年的4%,并在今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增加至7%。
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势必成为中国快速增长经济的一部分。陈德霖说,2010年,中国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金额5060亿元,其中73%经香港进行,总额达3700亿元。今年第一季度,中国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金额达到3600亿元,其中高达86%经香港,数额达3110亿元。
数据显示,自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累计有超过50笔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总额约1020亿元。发债主体也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随后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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