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昨天宣布,要采取措施深化银担合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在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收费、考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今年初,银监会已经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银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会下发改进的通知,通知将落脚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准入审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在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收费、考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保证金交存、风险分担等问题。
该负责人指出,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担合作通知》,自2011年3月3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与之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一些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非法吸存和高利放贷等情况,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查处。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增长幅度较大。2010年底,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保。(记者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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