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天津将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辐射各行业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为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表示,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提高贷款效率,提供简便优质服务。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贷款抵质押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及股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搭建知识产权及股权交易处置平台,推动落实天津市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股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采取动产、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
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拓宽融资渠道,该意见还明确表示,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对全市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情况进行考核,促进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推动银行类金融机构单独制定对小企业的新增贷款规模、信贷指标、信贷标准、小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等考核指标,实行专项考核管理。继续扩大拟上市中小企业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融洽会”和私募股权投资,进行中小企业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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