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过去两年,地方融资平台还是银行较为推崇的“客户”,如今,在监管层一步步风险提示之下,这位“客户”在银行的系统里面正受到谨慎的对待。
近日,央行发布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数据,据测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仅超过了1万家,其总额或逾14亿,超出市场对于平台贷总量的预期。今年4月份,银监会向银行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对平台贷“降旧控新”。
14万亿,一个天文数据。一方面,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没有固定的收益回报;另一方面,这些贷款的抵押物大多是土地,预计土地抵押所占比重不低于80%。如果按照每亩土地抵押贷款100万元计算,用于抵押的土地将达到1000万亩以上,而如果按照每亩土地抵押贷款50万元计算,抵押土地的面积将超过2000万亩。也就是说,很多城市的土地都已经抵押给了银行。
而从前些年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具体做法来看,相对容易操作的土地,都已经操作完毕,留下的都是拆迁难度很大、拆迁成本很高的土地,这些贷款虽然有土地抵押,但实际并没有多少可以用于偿还贷款的剩余价值。即使这些土地具有偿还贷款的剩余价值,也要投入相当巨大的资金才能够将价值置换出来。那么,银行还能向政府融资平台大规模地发放贷款吗?即使能,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获得的资金,能够用于偿还贷款吗?
而按照目前地方的财政状况,指望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来偿还贷款,是天方夜谭。那高达14万亿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地方政府用什么来偿还呢?这是否意味着,地方政府将面临信用缺失的风险,而银行也将面临不良贷款迅速增加的风险?
日前有报道称,中央将通过成立一家新的公司的方式,帮助地方政府偿还债务。虽然有关方面迅速“辟谣”,但也没有否定这是正在考虑的一种方案。由中央帮助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当然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手段。问题是,地方政府个别人员闯下的“祸”,最终让纳税人、投资者等来买单,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更重要的,一旦真的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会使地方政府个别人“闯祸”的热情更高,负债的动力更强。那么,这些债务何时才能偿清呢?
江苏镇江国资委公务员谭浩俊认为,眼下各大银行正为前两年过度放贷所困扰,一方面,普遍出现了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面临不良贷款率快速上升的风险。更为严重的是,资本充足率的不足和贷款风险的增大,还严重影响了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使实体经济普遍出现了资金紧张的矛盾。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呢?目前看来比较可行的办法,也许就剩尽快推出市政债政策了。因为,只有地方政府发债的方式,才有可能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也可以使地方政府正在建设的工程不至于成为“半拉子工程”。但是,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即使出台市政债政策,也必须严令地方政府至少拿出债券资金的一半以上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偿债基金,且基金总量不能低于所有债务的20%,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融资平台资金链断裂风险。
很多人都在担心地方政府债务会变成一次银行的危机,而要想避免这样的担心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办法和措施,而这个办法和措施,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把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的头上,而不是放到中央和纳税人、投资者,甚至股民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