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公布了2011缴费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经省政府同意,自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确定为4.15%,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也将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利率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不得低于同期二年期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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