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5日,德国宪法法院开庭审理反对德国救助希腊、爱尔兰与葡萄牙的起诉案,欧元区救助方案面临合法性挑战。而在4日,欧盟委员会刚刚通过一项旨在加快实施向正处于财政收支困境的第三国提供宏观财政援助方案的法规框架,凸显了各方在救助进程中分歧加大。
原告方认为,德国提供的援助违反了德国与欧洲宪法中的产权和其它财产保护法规,违反了欧盟的“不拯救条款”(no-bailout clause)。原告方是由6位“反欧元派”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律师来自基督教社会联盟,该组织与德国总理默克尔所在的保守党关系密切。
不过法律专家称,德国宪法法院不可能组织德国政府参与救助,也不可能迫使德国政府收回此前的援助承诺。但据路透社报道,德国政府议员在内的多数专家都认为,法院会设置更严格的条件,增加德国政府提供新援助的难度。德国《柏林晨报》报道引用一位原告斯塔贝提的话说:“一种货币要接受审判,这在经济史上还是第一次。”此番诉讼引人瞩目的一大原因是,德国财长朔伊布勒将出席庭审。庭审结果何时出炉则暂时无法估计。
虽然救援国主力德国质疑欧盟救援方案的合理性,但欧盟方面却正努力积极提高救助效率。为改观救助谈判漫长而令市场恐慌的现状,欧盟委员会4日通过一项旨在加快实施向正处于财政收支困境的第三国提供宏观财政援助方案的法规框架。
根据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的声明,该法规框架通过为宏观财政援助设立基本规章制度,以及加快单个援助行动的决策程序,从而使财政援助更快、更加有效。
欧盟经济与货币事务专员瑞恩说,欧盟的宏观财政援助对保证欧盟候选国、潜在候选国以及周边国家的稳定发挥了巨大贡献,对欧盟经济也有良好的溢出效应,因此强化援助行动并提高其效率是非常重要的。
自从1990年援助行动开始以来,欧盟已经对23个国家作出55个援助决策,承诺的援助额高达74亿欧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例如目前的财政援助是基于个案个办的法律决策程序,即对每个受援国的每个援助方案要单独进行决策程序,而且受《里斯本条约》的限制,每项决策都需获得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的同意方可进行,这样严重降低了援助的速度与效率。
新的法规框架通过将援助决策权置于欧盟委员会名下,并成立一个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监督决策过程,从而加快决策进程,并使受援国有能力抵御短期外部财政风险。新法规框架还需经过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的批准方能生效。具有受援资格的国家包括欧盟的候选成员国、潜在候选国以及欧洲睦邻政策所涉及的国家。
目前救助希腊进程艰难的进入到了新阶段,欧元区国家的财长日前同意向希腊发放120亿欧元(合174亿美元)援助资金,目前只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董事会的批准,这笔贷款预计将在7月15日之前交付给希腊。救助谈判过程的反复和漫长让外界质疑欧盟的效率,更令欧元区承受瓦解压力。
之所以欧盟资金救助的方式成为热点,是因为对希腊救助远未完结。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4日表示,根据该公司的评级标准,有关放宽希腊主权债务偿还条款的提议将会被看作是债务违约。这令国际组织制定第二轮救助计划以避免希腊破产的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身为希腊主权债务主要持有人的法国银行提议在手中债券到期时再投资新的希腊政府债券。标普的警告虽然不会对法国的展延计划造成致命打击,但凸显出安排私人参与第二套纾困方案的难度极高。以德国为首的北欧债权国坚持银行和保险业者必须分摊新一套希腊金援的成本;希腊在2014年底之前估计需要1200亿欧元的新资金。
许多投资人和经济学家认为,希腊中期必须重整债务,纾困只是在争取时间,并把最终成本由银行转移至纳税人身上。
标普是近来最看衰希腊的信评机构,除了把希腊主权评等降至C C C,还表示,希腊债务已高达3400亿欧元,相当于年经济产值的1.5倍,且持续攀升,任何债务重整都将被视为违约。(记者 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