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地方债危机”这一话题近期持续升温。昨日,面对有机构和个人对审计署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提出的质疑,审计署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审计涉及的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但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审计署、银监会相继发布的地方债规模的数据有着数万亿的差距,的确是不争的事实。虽然由于各地举债融资渠道多样,程序不透明,偿债责任未落实等问题给审计工作带来客观上的难度,但数据背后体现出的统计口径差异值得深思,而这笔巨额地方债又该由谁以及如何“买单”?
“资不抵债”与“可控”之争
与华尔街“做空中国”相呼应,中国本土债危论者的核心同指地方政府债务。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内外一致“共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真的出现了问题,问题到底有多大?譬如“资不抵债”则是一种观点,而与此同时,有政府背景的中国投资银行则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属于可控范围。
CCVI中国价值指数在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级调研中,对以上两种评价得出自己的看法,一是华尔街和中国本土共同的债务危机论者忽略了这样一个前提,即中国地方政府并非“法人”主体,因此在负债之时,也无以或没有办法对自身资产进行评估,所以谈不上负债比或者还不还债;二是有政府背景的中国投资银行对地方债的可控或不可控并没有给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或依据。
很显然,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危机论或可控论都忽略第一个前提,仅仅是从银行信贷或其他负债方式中单纯地对所公开公布的数据进行评估,而相当一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许不包含在其内,同时3万多个乡镇政府负债并未审计。CCVI在对乡镇一级政府负债调研中,主要面对的就是相关数据的统计难度,而作为与中国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对接的一级政府,在城市化、工业化和具体项目占有土地及其交易过程,乡镇一级政府往往是最直接的谈判者或议价者,以及项目搭配过程进行负债的关联主体。
“底”究竟是多少
在审计署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首先明确了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第三方”部门,审计署这一次的行政使命,仅仅归结于两个字:摸底。审计署无权、也不方便对此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将摸底摸出来的结果汇报国务院,其任务就算了结。众所周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提出和警惕,起先源于金融监管部门即银监会对负债风险的警示。由此揭开了地方政府债务与银行信贷的部门性风险、可能诱发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全社会及行政风险的危险连锁反应的链条。是这一链条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而并非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身的警惕。因此,审计署的“摸底”,就是有助于中央政府进一步左右或强化对这一风险的认识,以此形成解决问题的决策。譬如对地方融资平台的4.97万亿元债务口径,则是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四方所认定之数。
审计署审计的原始“依据”,应该是来自银行监管部门的12万亿或14万亿(以央行2011年6月1日发布《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有关地方政府贷款负债额相当于银行贷款总额30%计算,约人民币14万亿元)。审计署根据这一“数据”开始对地方政府进行债务审计,会首先来自地方政府的拒绝并最终讨价还价,由此得出双方共同认可的一个极点,即最后审计署公布的10.7万亿元。
根据2010年审计署、银监会、央行公布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额(见图表1),CCVI认为,对于审计署得出这样的一个数据,已经相当不易。但与金融监管部门所统计、而不是摸底“摸”出的数据相比,显然是少多了。而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非常清楚,即使这样一个不被审计署认可的数据,已经是有意无意疏漏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包括审计署与金融监管部门“不谋而合”的乡镇一级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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