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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随息而动” 投资理财产品须仔细

2011年07月18日 10: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加息之后,银行理财产品最为敏感,部分银行立刻将理财产品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上调了0.1%—~0.3%。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均略微上调。

  理财产品收益“随息而动”

  一般而言,按以往的规律是,每次加息0.25%后,理财产品收益都会上浮0.2%左右。当然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卖点,就是其收益略高于同期储蓄,因此,在流动性紧缩和加息的背景下,下半年银行为了吸引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会随之上行。针对本轮加息,部分银行已快速做出反应,调高了相关理财产品的收益,其上调幅度为0.1%至0.3%。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银行还热推“加息保护”型理财产品。加息保护指在产品成立后,如果央行提高存款利率,则加息保护产品预期收益率随之提高,也就是“息涨随涨”产品。而且,这类产品在计算收益时分段计息:加息日(含)之前按原收益率计息,从加息次日起按原收益率加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调绝对值计息。

  金融界网站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的理财师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同时需考虑到利率变化的影响,选择期限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尽量回避因利率变化而造成的损失。”

  另一位银行理财师给记者演算了加息保护型理财产品能给投资者带来的实际收益:以20万元本金投资此款短期理财产品(15日),央行在7月18日加息0.25个百分点,那么理财收益为20万元×5.15%×5/365+20万元×5.40%×10/365=436.99元,而没有加息保护机制的产品,其收益为20万元×5.15%×15/365=423.28元,前后相差十余元。

  预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

  对于投资比较激进的银行产品,如结构性产品、投资于股票、基金的理财产品,银行主要是靠历史行情数据和自身对行情的预测测算预期收益率,由于标的市场或挂钩标的市场行情很可能与银行预测不一致,故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与到期收益率有一定差别,甚至差别很大。

  此外,部分银行在发行投资较激进的理财产品时,故意只公布最高预期收益率,或是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只突出最高预期收益率,给投资者造成该产品到期就能达到该收益率的错觉。投资者需对此引起警惕。

  除了预期收益率,挂钩标的及收益结构在结构性理财产品众要素中是关键因素,往往直接决定了产品的最终收益率。虽然产品的历史表现并不能作为对未来盈利的保证,但是如果一家银行以往发行的同类型产品的到期收益情况均良好并且稳定,那么至少说明这家银行对标的市场的研判能力是稳定的,其设计产品的能力也是稳定的。

  业内人士建议,可以通过查找历史数据分析或通过参考各类目前市场上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及相关文章,了解各家银行的发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综合能力。 本报记者高晨 马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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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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