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一直在自己手上,却收到短信提示刷卡消费、取现共1.05万元。昨日林小姐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原以为这是短信诈骗,没想到自己的信用卡真的被人在深圳盗刷了。
信用卡被盗刷1.05万元
19日上午林小姐收到一条银行短信:“您的贷记卡于11点17分消费10000元。”过了一会儿,手机又收到了一条短信:“贷记卡于 11点 26分取现 500元。”“卡明明在自己手上,怎么会有刷卡和取现记录?”林小姐发现不对劲,就跑到附近银行网点咨询。
林小姐称,她到银行网点查询时与收到短信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发现自己在ATM机上查不到刷卡消费记录,也无法显示透支额度变动,只显示信用卡余额少了500元。此前她存了600多元现金。她到银行柜台查询,同样也无法查询刷卡消费记录。柜台人员告诉她有可能是诈骗短信。林小姐说,以前也听说这种短信诈骗,为安全起见她只通过自助设备更改了信用卡密码就回去了。
20日一早,她越想越不对劲,就又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结果客服人员表示两笔交易均是真实的,1万元刷卡消费是在深圳宝安区一电脑城商户内,另外500元取现则是在深圳当地一股份制银行ATM机上完成的。林小姐吓出一身冷汗,随即办理了信用卡挂失手续。办完后林小姐就与家人来到前一天去的同家银行网点查询,这次在自助设备上可查询到透支余额变动情况。确认被人盗刷信用卡后,林小姐随后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林小姐说,她的信用卡授信额度为4万元,前段时间刚刷卡消费了近3万元,再过几天就到了信用卡还款期限,还好没有提前还款,不然这近3万元的还款也会被一并盗刷。
结案才知银行是否担责
昨日林小姐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当天银行柜员也无法查询到交易记录,柜员跟她说可能是诈骗短信,使得她拖到第二天确认盗刷后才报警。在整个过程中银行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当地公安部门让她直接到深圳案发地立案,是否两地均可立案?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徽表示,银行在客户信用卡被盗刷过程中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要等公安刑事侦查破案,案情真相大白之后才好界定。如果客户信用卡被盗刷的原因是由于这家银行系统技术缺陷所致,银行相应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信用卡在异地被盗刷,但客户信用卡是在持卡人所在地申请的,两地均有管辖权,客户可向所在地经侦部门申请立案。当地公安部门为了便于案件侦破,可把案件移送给深圳当地公安部门。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鹏飞认为,林小姐事发当日柜台查询不到刷卡记录,工作人员如确实说是诈骗短信,以致林小姐推迟报案,银行存在疏忽有一定的责任,但客户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失卡保障只限于签名卡
近年信用卡被盗刷的事件频频发生。昨日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现在信用卡刷卡消费多采用密码支付,信用卡被盗刷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卡被拿走,对方知道密码;另一种是个人信用卡信息泄漏,被犯罪分子复制后进行盗刷。比如客户在套现时,有时中介人员会要求客户提供密码,让客户在外面等。这样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就会被对方掌握。林小姐事后向记者承认自己的信用卡曾套现过,不过究竟是不是因为套现导致信息被盗用,现在还无定论。
目前银行短信提醒内容只有消费金额和时间,没有具体的商户地址。具体商户名单在对账单中才会体现。对于失卡保障,银行信用卡只限于签名消费丢失被盗保障。此外,客户在挂失前48小时内被盗用的损失虽可赔付,但保障金额也有限制,如普卡只赔5000元。
业内人士表示,发现信用卡丢失要第一时间拨银行客服热线进行挂失。未开通短信功能的可开通短信提醒,这样只要有异样消费就可立马知晓。本报记者 杨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