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金融空白乡镇仍在磨合阶段
据相关资料,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和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仍占全国乡镇总数的四分之一。这个问题一直阻碍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困扰着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此,银监会制定了“坚持市场化原则运作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重点强调和注重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注重金融服务有效覆盖”等具体措施,并提出了“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乡镇、2011年底全国减少500个金融空白乡镇”的战略目标。
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事关民生,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大事,没有中央政府制定相关完善的政策配套措施譬如经营税收优惠、经营政策性亏损与政策性风险补偿机制等等,消除金融空白乡镇是一句空话。当前中央政府、银行监管当局与各级地方政府在认识上还处在一个磨合阶段,即中央政府与银行监管当局决心大、目标明确,但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致使中央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宏观政策被大打折扣或束之高阁,难以落实到位,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合力没有最终形成。
涉农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信心不足,普遍认为农村经济落后,存贷款规模小,难有所作为,因此缺乏通过提供有效基础金融服务扩大现实和潜在客户的长远打算。而且由于银监会颁布的信贷新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承担尽职风险加大,风险管控水平提高,加之本身信贷人手不够,对农村情况掌握不够,“贷款难”和“怕贷款”的矛盾更加突出,严重抑制了推进空白乡镇金融建设的动力。
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对此兴趣也不大,农村信用社原本势单力薄,并承担服务“三农”的巨大压力,对新设网点也显得力不从心。据湖南省西部怀化市银监分局调查测算,在空白乡镇新设一个金融机构,一次性固定投入包括征地费、规划费、建管费、通水通电等11项固定投入在120万元以上;每机构按4名员工每人年支出5万元年需费用20万元;加上安全保卫、营业税、网络费等年需支出50万元;如果按新设网点每人存款200万元、贷款80万元测算,年收入30万元,年亏损为40万元。
金融空白乡镇各项社会经济条件恶劣,据怀化银监分局调查显示,36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大多属“五无”地区,无工商、无税务、无公安派出所、无移动和电信。同时这些乡镇经济总量少,而且远离经济中心区域,缺乏集贸市场,经济长期处在一种凋敝状态,金融有效需求严重不足。
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需要合力
消除农村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作,仅靠银行机构特别是银行监管部门一厢情愿是很难奏效的,它需要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共同合力,才能有所作为。
在观念和方法上切实创新,即跳出原有思维定势,打破旧框框,实现多轮驱动、齐头并进的推进目标。开动脑筋、积极探索,把住又快又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主线,开拓消除金融空白乡镇的新途径,开辟消除金融空白乡镇的新路子。
政府与各级银行部门应该站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政治高度通盘考虑金融空白乡镇服务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共同承担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发展后劲不足等经营风险,实现社会效益与银行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要改变解决金融空白乡镇是银行部门的思想,在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税费及其他方面要对银行全力支持,解决银行部门在空白金融乡镇投入上的后顾之忧。对设立金融空白乡镇金融机构需要的财政补偿采取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的方式,缓解各级地方政府支持解决金融空白乡镇问题上的财政压力。
消除金融空白乡镇,银行部门义不容辞,当前重在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引起政府对消除金融空白乡镇的重视,以形成强大的政府推力。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为金融空白乡镇引入全新的、灵活的、有效的金融运行机构,推动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打破金融身份和准入门槛过高的限制,应对农村地区金融经营机构适度开放,鼓励私人资本进入乡镇设立金融机构,允许成立农村中小私人银行经营机构;或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参股农村金融机构,对涉浓金融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弥补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资金、人员上的困难与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实现民间借贷公开化和阳光化,把管理好、有势力的民间借贷组织合法化,引导其向农村正规的社区金融合作组织发展,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作为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必要的、有益的金融补充。
加快农村现有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引导农民向经济区域重心合理流动。国家提供条件允许村民向乡镇自然条件好、经济比较活跃的村组集中流动,形成新的经济区域位置,以便为政府职能机构的合理布局与设置创造条件,为促使农村经济再度活跃与繁荣创造契机,也为消除金融空白乡镇提供条件。 (记者莫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