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定于2011年8月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通过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面向机构投资者招标发行150亿元,包括3年期60亿元、5年期50亿元、7年期30亿元、10年期10亿元;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年期50亿元。人民币国债继续在港发行,是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重要举措。
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国债,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担任发行及交存代理,协助办理招标事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国债,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担任联席协调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牵头行及簿记行。
继续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是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决心。人民币国债在香港发行的期限结构不断丰富,将优化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定价基准,促进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丰富香港人民币投资品种,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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