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财经部网站消息,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相同。从2011年6月23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4.5%;按半年付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23日、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1年6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续发行。
计划续发行面值总额28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本期国债不进行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本期国债于2011年8月10日进行续发行招投标,当日停止交易一天。8月11日开始续发行,8月15日续发行结束。续发行部分从8月17日起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发行手续费率。承销面值的0.1%。 (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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