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公布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上个月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事实。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月3日广州日报)
银行无视客户利益,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问题由来已久。这除了银行更“爱钱”外,最主要的恐怕还在于其难以撼动的垄断地位和想收就能收的体制优势。以致出现了收费项目越减越多的阴差阳错。
记得国家三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时,有人就不看好。这不仅在于其所免除部分与其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相比,微不足道。更在于其免除项目并没有真正触及银行屡遭诟病的收费问题的核心。
然而纵使这样,银行业也难割舍任何的收费机会和额数。从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儿,可银行业偏是装聋作哑。问的急了,就说没有得到上级的通知,我自收费依然。结果民怨沸腾,舆论哗然。不得已,有关部门又发了个“通知”,要求银行落实《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现在看来,这个“要求”不便说沦为空文,起码收效不大。多家金融机构上个月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事实就是例证。
那么这回发改委能否管得住银行乱收费?按道理,曝光、退费、罚款,可谓前所未有的重大举措,对违法违规者应有足够的震慑作用了。然而恕我直言,这恐怕只是一厢情愿。且不说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只是“责令”,如果不退还怎么办?没有后续处罚措施。何况这样的“退还”还存在不便操作的困难。就说对非法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怎么处罚,下限几何等等,发改委并没有明确,我看凭“不差钱”的银行“公关”能量,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此就可能“软执行”,甚至只来点“象征性”,为的是“交差”也未可知。
事实上,如果仅仅是警告或者处罚金额很少,银行的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相关规定缺乏震慑力。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肖红波律师也认为,商业银行在我国仍具有相对垄断的地位,即使有消费者想追究银行的责任也难落到实处。
同时,客户还担心,即使这回管住了账户密码挂失费的事,并不等于管住了银行乱收费的事。
此间有专家指出,上述银行公然违规收取相关费用,损害储户合法利益表明这些金融机构法制观念淡薄,也反映有关部门的查处力度不够有力。如果能够对这些违规行为能给予非法收入高达千万元乃至亿元的重罚,恐怕那些银行就不敢将法规视若无物。
这当然不错。问题在于,一则,我们的查处力度何时才能够真正“有力”?二则,银行自己说了算的定价收费模式何时才能真正终结?这两个问题不解决,纵然曝光、退费、罚款一系列,恐怕也难以管得住银行见钱眼开,无视客户利益,不惜违法违规乱收费的“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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