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山东省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日常监管,坚决禁止小额贷款公司以“化整为零”等形式变相发放大额贷款。
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介绍,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近年来充分发挥了“小、快、灵”的自身优势,努力加大信贷投放,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表现尤为突出,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近日规定,坚决禁止小额贷款公司以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使用非法手段催债”行为。对涉嫌触及“三条红线”的,监管部门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同时,山东省金融管理部门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坚决防止“坐地起价、哄抬利率”,严格禁止以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共审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47家,全省累计197家,共发放贷款256.7亿元,同比增加185.3亿元,其中累计对中小企业和农户放贷123.1亿元和110.5亿元,分别占50%和43%,放贷余额180.9亿元,同比增加136.9亿元。
(记者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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