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决定8月18日开始发行300亿元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
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
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3%,2011年8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2日发行结束,8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18日、8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1年8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另外,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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