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买房去办按揭,银行却告知其有不良记录———“欠了银行钱没还”。小程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什么时候欠银行钱了”?由于背着黑锅无法洗刷掉,小程只好状告银行要求消除自己的不良记录。银行虽然败诉了,但就是不接招,不给他消除掉。
昨日,记者从酉阳县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前往银行强制执行,让银行为小程消除了不良信用记录。
晴天霹雳
“你欠了银行的钱没还”
31岁的小程家住酉阳县。2009年12月,他在南岸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就与开发商签了合同。用合适的价格买到了好房子,当时小程很是高兴。
然而,这股高兴劲很快消失———他在办理按揭购房贷款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你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正常办理购房贷款。”见小程听得云里雾里,对方直言相告,“你欠了银行的钱没还!”
这一下小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很少和银行打交道,除了工资是打在银行账号,没有办过银行卡,更不用说欠银行的钱了。
小程觉得这里面有什么误会。通过银行进一步查询,他得知,2007年2月12日,自己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贷款5000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而且这笔贷款一直没还。
事出有因
原是朋友冒用身份证
小程更加纳闷:自己确实没有到银行贷过款啊!
他找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对方让他仔细回忆一下,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还提醒,身份证给谁用过没有?
这句话提醒了小程。2007年初,他将身份证借给了一个朋友,对方说是拿去办电话,当时他想都没想就借了。
小程找到这个朋友,想搞清楚事情缘由。朋友告诉他,当时他把小程的身份证借给了朋友冉某。
冉某则称,自己冒用了小程的身份证,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贷了5000元钱,但一直忘了还。
欠款的事终于搞清楚了。在小程的一再要求下,冉某在2009年12月31日将贷款还了。
告上法庭
要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
小程很快发现,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没有消除。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冉某多次协商消除不良记录无果的情况下,2010年6月12日,小程向酉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为其消除不良记录,要求冉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庭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表示,小程在银行贷款时,有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贷款逾期没还,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我从来没到银行贷款,也没有签过字。”小程对法官表示。银行方面则拿出了贷款凭条,上面确实有小程的签名。
申请鉴定
这个字是他人冒签的
“这名字不是我签的,是冉某冒用签名的。”小程辩解。为了证明清白,他申请笔迹鉴定。
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贷款取款凭条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贷款取款凭条上的签名不是小程的亲笔。
酉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存在过错,遂判令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消除小程的不良信用记录,并由冉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程某鉴定费用1000元。
银行耍赖
法院强制执行取消黑锅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程气得不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虽然败诉,但就是不自觉履行判决,没有为小程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今年6月27日,小程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多次和银行沟通交涉后,7月底,执行法官来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协助小程办理相关手续,为其消除了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冉某也缴纳了1000元相关费用。
至此,小程背了一年多的不良信用记录黑锅总算给取下来了。
银行
不可推卸责任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天强认为,银行在向市民提供贷款时,应该认真核对贷款人的身份是否真实。从本案来看,冉某冒用小程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银行在审查时没有认真核对。正是由于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致使小程被冒名借款。因此,对于小程所背的不良贷款记录黑锅,作为银行,应当无条件进行消除。
贺律师表示,如果银行在处理类似贷款时存在过错,且对市民造成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法官提醒
请管好身份证
酉阳县法院的办案法官提醒市民,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不然有人会用你的身份证干别的事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像小程这样,身份证被冒用贷款,他被银行打入黑名单,不良信用记录使他日后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张锐 陈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