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和两名业务员为推销保险,从赵红亮手中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昨天记者获悉,出售者赵红亮及3名购买者均被市一中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
赵红亮原是中宏至通商贸有限公司的经理。2009年底,他在马甸邮币市场附近从他人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余万条,用于短信广告推广业务,并于去年多次向他人出售。其中,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经理许某为推销保险业务,于去年5月17日花5000元从赵红亮手中购买了一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同一家公司业务员苗某于5月19日,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1200余条公民信息;平安保险通州分公司业务员李某于5月20日,花500元购买1200余条公民信息。
一审法院判处出售者赵红亮有期徒刑1年半;许某因购买数量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李某和苗某因购买数量相对较小而获缓刑。宣判后许某提起上诉,称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对他适用缓刑。市一中院认为,对许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因此改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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