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信用卡由于发卡审核环节不严,坏账、套现、被盗办刷卡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人甚至在贷款时才发现自己已有信用卡办卡的记录。针对信用卡发卡不严的问题,近日,广东银监局到广州水荫路、中华广场及公园前地铁站等区域,对银行摆摊营销信用卡行为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多家股份制银行依然存在未经审核私自“摆摊”推销信用卡、外部营销时违规收取审核材料、超时租用摊位等现象。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专家都认为,发卡源头的监管是控制信用卡风险的关键,但目前银行信用卡由于存在业绩考核压力,违规发卡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银行在营销信用卡的摆摊布点时,营销人员需要佩带所属银行的标识,并出示载有本人姓名、所属银行、客户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名片;而且现场不得收取申请表,不得在未激活卡片前赠送礼品,同时要落实亲见亲签,及时提示收费政策和用卡风险。此外,按照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无条件办理学生卡。
广东银监局当天对水荫路附近两家银行、公园前地铁站内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营销摆摊开展暗访。据了解,虽然营销人员均有佩戴银行标识、出示名片,并向客户强调必须激活卡片使用后才能赠送礼品,暗访仍发现相关银行营销行为存在不少违规问题。
其中,包括银行未经批准在营业网点外从事推介活动。银监会明确规定“银行从事外部营销业务应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但此次广东银监局暗访时,发现个别银行并未就摆摊营销信用卡进行事前报告。
此外,银监会规定银行外部营销活动“不得收取已经消费者填写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且“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每个处理环节必须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固定场所内完成”,但暗访发现,依然有相关银行在现场收取信用卡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
另外,某银行长期租用地铁站内摊位作为信用卡营销点,违反了银监会关于“外部营销场所不得长期持续存在,摊位使用或租用时间一个季度累计不得超过15天,连续使用或租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
而银监局内部人士还告诉记者,最近还遇到过非银行工作人员身穿银行的服装在一些单位门口推销信用卡的情况。“推销人员连‘中国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会’都没有分清楚,追问之下就知道并不是银行内部员工。”上述人士表示。
广东银监局表示,针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银监针对整个广东辖区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调银行必须规范信用卡外部营销行为,要求各银行机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计划于9月份再次对信用卡外部营销行为深入开展暗访,对暗访仍然发现问题的银行,将依法采取罚款、暂停发卡业务等监管措施。(记者/黄倩蔚 通讯员/岳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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