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游牧文化”的形成是外部环境造就的。从责任上说,在承载着接近4万亿元信托资产的压力下,仍然依托“游牧文化”中所形成的理念和习惯方式去对如此庞大的资产负责,很显然是会有问题的。因此,信托行业已经到了必须改变这种“游牧文化”的时候了。从环境而言,目前监管层已经给出了路径。
记者金立新2011年,在“房地产信托”几乎成为“信托”的代名词,被广泛关注之时,却也出现了另外一个几乎被淹没掉了的关注点:信托文化。
今年5月开始,中信信托主办了“认知改变信托———信托文化中国行”信托文化普及巡讲活动。活动的宗旨是为金融市场搭建信托文化知识普及的推广平台,弥补系统性、广泛性和持续性信托文化普及推广的空白。巡讲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太原、厦门、沈阳、西安等城市开展。从内容上看,这个活动主要还是宣传和普及信托知识,属于一种业务推介的性质,还不是广义的信托文化宣讲。但其意义在于,在以“生存”为理由而最为注重短期利益的信托公司中,至少已经有公司开始关注到了“信托文化”这个与当前利益并不是那么紧密的课题。
对于文化,有管理层人士曾经提到这样一个说法:一个几十人的公司,仅靠“人治”就可以很好地管理一家公司。因为公司的管理人可以直接接触并管理到公司最终端的任何一名员工;但一家一两百人的公司,简单依靠“人治”肯定是管理者力所不及的了,这时候对于公司的管理就要依靠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如果公司的规模到了数百人、上千人,这个时候依靠什么去管理?制度是必须的,但在制度之外还需要另外的一种东西:文化。
信托是不是到了该讲文化的时候了?
从发展阶段上,可以对信托与人的不同阶段做这样一个简单的类比: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什么都敢做,他们更愿意承担风险并获得更丰厚的回报,风险对于他们,损失的只是时间,因此他们更愿意承担风险;但一个成熟的中年人,许多事情是必须三思而后行的,因为和年轻时候的自己比,他们已经不起折腾、摔不起跟头。现在的信托业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是一个成熟的中年人?几年前整个信托行业的信托资产是几千亿元,而目前是接近4万亿元。无论信托的年龄有多大,仅从这个行业所承担的责任上看,信托已经不是一个仅可以对自己负责的年轻人,接近4万亿元的信托财产是他们必须要担当的责任,因此他们必须成熟,而这种成熟也必须以文化做积淀。
那么,信托有没有自己的文化?
文化是某一特定的区域内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培育形成的、有自己特色的共同思想、价值观念、基本信念、行为规范等,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也包括科技、教育、艺术、习俗、语言、生活方式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文化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新中国三十多年的信托发展历史为信托行业积累和沉淀了什么文化?这种文化是否应该有所改变?
任何一家成熟的公司或者是一个成熟的行业,在发展中都会遵从这样的一个规律: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政策,避免产生政策风险。对于房地产,国家对于这一行业的调控已经不是近年来的事情,从行业内部,监管部门对于房地产信托风险的规范与风险警示出台了也不仅仅是一两份,但迄今为止,房地产信托仍然是许多公司,或者说是这个行业的重头业务。从这一点上至少就说明了一点:整个信托行业更愿意承担风险。这或许体现的也正是新中国三十多年信托发展历史为信托行业积累和沉淀的一种文化———“游牧文化”。
虽然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信托的发展历史并不短,但整个信托行业缺少准确的行业定位、没有固定的盈利模式,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三十多年曲折的发展历史,都使信托行业沉淀了这种“游牧文化”,但同时这种“游牧文化”又被很多人赞誉为“野骆驼精神”。“游牧文化”的优势在于勇于承担风险、具有更为顽强的生存能力;但劣势则是缺乏理性规划,稳定性差,同时也更难以控制。这些优势与劣势在信托行业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敢于在国家重点调控的房地产行业“火中取栗”是信托行业更为顽强的生存能力的一种体现;同时这一业务的发展随着政策力度强弱的不同而起伏,信托公司不断在政策的缝隙中在此领域寻找业务机会,则又表明了其缺乏业务发展的稳定性,以及对在这种文化影响下信托行业调控的难度。
信托行业是否到了应该改变这种“游牧文化”的时候了?
还是将视角拉到房地产信托上。在“游牧文化”影响下信托公司所执着的这一领域,很显然,从目前看并没有产生太多的风险,且为信托公司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目前的没有太多风险并不代表将来也没有太多风险。限购令出台后,很多信托公司对于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已经心有余悸。记者在对数家信托公司的调查中了解到,许多信托经理承认,限购令将对一些与中小地产商合作的房地产信托项目产生较大的影响,一些信托公司也减少了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发行。虽然目前从产品发行上,能源类信托产品异军突起,但很多信托公司人士也承认,此类业务并不成熟,不足以支撑信托公司的发展。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信托出现问题,并没有足以接替这一领域的产品,信托公司有可能要“饿”上一段时间。从银信合作规范后的不适应,到“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的恐慌,再到目前限购令出台后房地产信托的无产品替代,人们所能看到的都是在“游牧文化”影响下,信托公司在政策的缝隙中找食吃的特点。
客观地说,信托公司“游牧文化”的形成是外部环境造就的。从责任上说,在承载着接近4万亿元信托资产的压力下,仍然依托“游牧文化”中所形成的理念和习惯方式去对如此庞大的资产负责,很显然是会有问题的。因此,信托行业已经到了必须改变这种“游牧文化”的时候了。从环境而言,虽然目前信托行业的外部政策环境仍然是个问题,但至少监管层已经给出了路径。在去年举行的“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上,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柯卡生明确提出,力争在3至5年时间内使信托公司盈利模式有较大转变,真正体现信托原理,充分发挥信托功能,发展成为面向合格投资者、主要提供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服务的专业理财机构。同时柯卡生明确表示,今后将在三方面支持信托公司的科学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受托人”角色,开发低风险信托产品;二是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新设立中长期“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三是继续扶持有能力的信托公司开展QDII业务。
依照这样的政策要求去发展,或许也正是信托公司逐步摆脱“游牧文化”进而实现稳定发展的可行之路。金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