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间借贷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其所蕴含的风险也越来越受到监管层的重视。据报道,四大行9月以来存款锐减,其中中行、农行分别减少1800亿元和1400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东部沿海地区有3万亿元的银行资金进入民间借贷领域,不少国企、上市公司甚至商业银行也都成了民间借贷的二传手。
一面是货币政策从紧背景下的银行惜贷,正规银行信贷体系融资功能弱化;一面是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非银行信贷风气盛行,雪球越滚越大,利率迭创新高。二者都是我国融资体系中的资金供给者,但前者贷款利率相对稳定,监管措施完善;而后者在数量上侵蚀着银行存款,在贷款利率上不受限制,在监管上处于真空地带,蕴含的风险不言而喻。
目前,民间借贷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征。
一是范围广,民间借贷已从两年前的江浙沿海地区扩展到内陆地区,从制造业扩展至商贸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从温州的1100亿民间融资额到鄂尔多斯的400亿民间融资额,越是经济发达,人均富裕程度较高的地区,民间借贷现象越普遍。从资金来源看,民间借贷的供给者已从企业向普通家庭延伸。在持续负利率的市场环境中,越来越多的居民存款从银行体系流向了建立在亲朋关系、一纸合约之上的民间借贷领域。这非常类似于前些年的股市热和房地产热,在如今房地产市场降温、股市持续低迷的背景下,银行体系居民存款大搬家的现象再度上演,大量资金转投于民间借贷,击鼓传花。
二是利息高,大部分民间借贷复合年利率高达60%,甚至100%。谁是价格昂贵的民间借贷的最终需求者呢?我们不排除一些临时性、过桥性的资金需求,主要以中小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主,而中小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不足10%。面对如此高的贷款利率,借款者的还款压力可想而知,债务链条发生断裂的可能性增大。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大部分的资金供需者都只是充当了“中介人”和“二传手”的角色,以低价融入资金再以高价借出是他们的主要盈利模式。由于这部分人仅与“上家”和“下家”接触,往往不会关注资金最终需求者的还款能力,这实际上拉长了债务链条,扭曲了资金价格,一旦债务链条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债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性将使他们面临巨大风险。
三是参与者众多,众多的参与者中不乏银行与上市公司的身影。据人民网报道,近期上市公司发布委托贷款合同117份,涉及64家上市公司,贷款总额近170亿元,贷款利率普遍超过银行贷款基础利率数倍。上市公司参与民间借贷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民间借贷,二是凭借自身资质从银行获取贷款转而投向民间借贷。
短期来看,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示范效应面前,上市公司参与民间借贷是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选择。但从长期来看,上市公司这种侵蚀主业的行为必将危害整个实体经济基础,需知实体经济的增长和利润的增加才是还款利息的最终来源。
而银行在这一“全民盛宴”面前也未能独善其身。上市公司从银行贷款转而再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民间借贷,资金从正规渠道流向民间借贷,银行实际成为了民间借贷的供应者。在这一过程中,委托贷款属于银行表外业务,监管部门无法进行实时监控,实际上弱化了银行监管角色。若最终委托贷款出现问题,银行也必然蒙受损失。
应该说,民间借贷的大规模存在自有其道理。在我国间接融资主导的格局下,银行信贷及银行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目前货币政策从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存贷比压力较大,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从正规的银行渠道获取资金,民间借贷就成了我国融资体系的有益补充,包括人人贷、小额贷款机构等在内的民间融资模式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目前民间借贷之风愈演愈烈,牵涉者众多,而其又处在监管与法律的真空地带,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不仅会危害我国经济金融体系,还容易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要预防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单纯的取缔和打压不是办法。要根本化解风险,短期内要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体系,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引导其在我国融资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长期内要加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构建我国健康有效的融资体系。(郭田勇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