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天颁布《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四项监管原则,以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主要遵循透明度原则、信息化原则及监管标准基本一致原则,即从提高透明度的角度出发减少网络保险欺诈,以强化信息技术标准、借助信息化手段来保障保险业务交易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行与传统保险业务基本一致的监管原则和标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设立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准入门槛;确立了互联网业务集中运营、投保流程合理、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说明义务、保证服务质量等基本经营规则;要求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该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 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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