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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准入“防火墙” 保险中介规范化发展可期

2011年10月12日 16:46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中国保监会连发两文,直指保险中介市场。

  按照保监会年初部署,今年着力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专业化。近日出台的两项“办法”紧扣年初部署内容,从保险中介经营渠道以及集团化发展两方面规范准入门槛,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市场准入机制

  9月底,保监会为了防范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网销保险业务的风险隐患积聚,出台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必须为全国性的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应当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并且对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网站的经营资质、电子商务系统、交易安全系统等条件提出了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保监会从2010年初才开始陆续批复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牌照。虽然今年保监会批复全国牌照速度加快,但据估算,全国性的专业中介机构占比在1%左右,绝大多数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属于区域性的中介公司。这意味着《办法》将绝大多数的区域保险中介机构排除在外,它们将无缘网销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不仅提高了中介机构开展网销的资格门槛,而且对技术要求很高。尤其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这项,需要保险中介机构有强大的IT系统支撑。目前业内只有少数几家保险中介公司能够做到这点。

  10月初,保监会为加强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发布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办法》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结合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实际,将集团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为1亿元人民币,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要求至少要有2家以上的保险中介子公司且保险中介业务占集团业务的50%以上;此外,《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名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比较少,因为根据监管的要求,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所以很多保险中介机构达不到这样的要求。目前市场上能满足《办法》要求的只有泛华保险、大童保险,华康保险等寥寥几家。

  也许仅仅出台两项新政并不会给保险中介市场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但的确提高了保险中介业务的准入门槛以及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通过提高注册资本规模,增强资本实力,规范企业的经营秩序,将一些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从市场准入阶段就设定“防火墙”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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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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