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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危机解 针对性措施或出台(3)

2011年10月17日 09:5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经济的润滑剂

  “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主因还是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温家宝在温州调研时的一句讲话,概括了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和现状。

  民间借贷的优点在于,它的资金会流向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企业。在经济学的层面,民间借贷资金效率是最高的。

  作为一直存在的一种融资方式,民间借贷为大量急需资金而贷款无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资金融通,填补了社会资金缺口,是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民间资本也曾做出过巨大贡献。

  在温州这样的城市,民间借贷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一直存在和发展着。今年以来,持续紧缩的货币政策使中小企业几乎不可能从银行获得融资,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却是越来越大,两者之间的资金缺口,为民间借贷的兴起腾出了市场空间。

  一方面是资本的逐利本性,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两者一拍即合。

  温家宝在温州调研还表示:“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需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就不让它发展。”

  事实上,对于民间资本,在政策层面,近年来中国一直持温和态度。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36条”。

  同样在2010年,由央行和银监会共同负责的《贷款通则》的修订工作中,也将“银行信贷”改为了“合法信贷”,将银行体系外的广义借贷吸纳进了合法范畴。

  “国家陆续出台多个扶持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的文件,应该说中央的力度不断加大,态度日益鲜明,但执行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

  也正是因为民间资本目前无法正常化和合法化,而只能在灰色地带运行,其相对风险成本自然比金融机构要高,加之需求加大,这也间接导致了民间资本利率普遍高企。而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国有银行之间利率的差异,就是市场提供的一个“租”。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都缺少法律保障,缺少合法的身份。规范和整顿市场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能堵上民间借贷的口子。”经济学家茅于轼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本刊记者/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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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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