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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提高首套房贷利率是市场行为

2011年10月20日 08:55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来,部分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成为热门话题,人们一方面期待它成为房价拐点加速到来的标志,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忧这会加重购房者负担,甚至有媒体指责这是银行在“搭车发财”。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上调首套房贷利率不是政府一项新的调控政策,而是银行自主定价的市场行为。近年来的楼市调控政策多次涉及房贷利率问题,但不论是基准利率的0.7倍还是1.1倍,都是一种下限管理,商业银行在监管部门规定的利率下限以上的浮动,都是合法合规的。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楼市调控政策始终瞄准投资投机性购房,因此,信贷政策的重点也是第二套和第三套房。尽管调控层层加码,但并没有对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加以过多限制,这正是决策者对自住购房者的刚性需求的充分考虑。假设如果是政府统一规定提高首套房贷利率,或许有些过于严苛、不近人情,但事实是,目前首套房贷利率的提高是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决策,这就不涉及调控政策是否关照“刚需”的问题了。

  上调首套房贷利率,说明在货币政策回归常态一年之后,商业银行放贷的心态也终于回归常态。其实,银行对公贷款利率一直可以上浮,很多银行都会上浮30%左右。而监管部门设定房贷利率下限,也是赋予银行自主浮动空间的,但以往在房地产过热的背景下,银行对房贷的支持也有些过热,限定0.7倍,就给到0.7倍,限定1.1倍,就给到1.1倍,不加区分地给到利率下限,完全把政策“用足”,这并不很正常。而在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的过程中,银行放贷的心态也趋于理性,此前已有很多银行对第二套房贷利率上浮到基准利率1.1倍之上,现在部分银行又把首套房贷利率上浮,这才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

  作为市场主体,银行就是应该根据借款人的状况进行区分对待,就如同发放信用卡时根据申请人资质授予不同信用额度一样。所谓差别化利率政策,既包括第一套房与第二套房的差别,包括不同首付比例的差别(借款人如愿意支付较多首付,则往往能享受较低利率),也包括不同借款人资质的差别,还包括不同银行之间的差别。我们看到,眼下对于首套房贷利率,有的银行提高了,有的银行没提高;同一家银行,有的地区提高了,有的地区就没提高。将来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这种利率“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状况可能会更普遍,市场主体应该适应这种差别。

  提高首套房贷利率,也是银行追求利润和防范风险之举。房价受供求关系影响,资金价格也是如此。在国家限制信贷规模和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压力下,商业银行可放贷资金越来越少,在供给减少,需求即使不变的情况下,也会造成供小于求,推高银行利率水平。目前办理优惠房贷利率的业务是微利甚至亏损的,打7折后的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要低于5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即使贷款利率按基准办理,银行盈利空间也有限。流动性趋紧,商业银行手中贷款额度有限,自然要追求更高利润。

  而个人住房贷款还是一种抵押贷款,一旦借款人违约甚至“跑路”,就要以房产偿还,因此,房产价值及其走势对银行就很重要。2008年房价下跌,退房、断供现象均有出现,眼下,房价下跌趋势逐渐明朗,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银行不能不对断供问题保持警惕。通过提高利率,银行可以筛选更有实力的购房者,以降低风险。

  至于提高首套房贷利率会不会加重“刚需”们的负担,这恐怕还是结果难料的事情。且不说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并无义务一定要向购房者让利,更重要的是,“刚需”们如果因为利率提高而推迟买房,未必不是好事,不久之后一旦房价下跌,他们兴许会偷着乐,起码能少几个退房维权闹事者、为社会稳定分忧不是吗?

  对于楼市调控,以往很多人批评的是“行政干预”,而此次部分银行提高首套房贷利率,则完全是市场行为,我们就应该大力支持才对。如果这些银行将有限的信贷额度从房地产市场抽出,更多地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受到政策扶持的小微企业贷款,那更是大好事。李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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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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