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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引发保单加名 专家:不“保险”

2011年10月31日 12:4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佛山本地的保险公司了解到,佛山近日出现夫妻保单加名增多现象。对于这种做法,保险公司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更改受益人不需知会原受益人,因此,即使现在在另一半保单上加自己名字也不一定“保险”。

  现象:保单加名现象增加

  昨日,记者就保单加名热现象采访了本地的多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均表示,加名现象一直存在,但是新《婚姻法》实施后,确实有增加的现象。

  家住禅城的王先生结婚多年,受新婚姻法影响,之前把房产证变更为“两人所有”,最近想到两人买的寿险属于家庭支出,也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而妻子最初是指定其家人为保险受益人,王先生咨询是否有可能把自己的名字也加到保单的受益人中。

  “新《婚姻法》出台后,许多人对个人财产的意识增强了,保单的财产也一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太平人寿高级经理江雨宏表示。据他介绍,保单加名的案例非常多,例如有一名陈女士在3年前为自己买了一份人身保险,以前的受益人是她的老公,新《婚姻法》 出台后,陈女士在保单上增加了儿子作为受益人,老公和儿子各占50%。

  保单加名只能加在指定受益人上,而且要在保单上加名,要求加名的一方必须经过投保人的同意。

  在保单上加名手续非常简单,只要提供投保人和要求加名的一方的身份证、关系证明,还有保单,双方签名后就可以生效了,整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

  专家:加名意义不大

  江雨宏表示,“在保单上加名是现在的人对未来的计划意识增强了。现在闪婚闪离的案例非常多,加名肯定好过不加名。”但是因为投保人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所以这么做也并不保险。

  专家表示,一份寿险保单,投保人有权随时更改保单受益人。“举例来说,老公买了一份保险,老婆要求在受益人上加名,离婚后,正常情况下老婆的权益是有效的 ,但是投保人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且不需要知会受益人,所以离婚后老公更改受益人对方也没有办法。” (记者陈昕宇、潘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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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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