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主体日趋复杂,致案件审理难度大执行到位率低
近年来,由于民间资本相对活跃,民间资金之间互相拆借现象也日益增多,在民间借贷生意越来越火的同时,民间借贷的纠纷也在迅速积聚。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深圳各基层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均呈上升趋势,除了数量递增外,涉案诉讼标的额也大幅上升,各基层法院此类案件标的额为几十万元的已经成为常态,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也屡见不鲜。
近日,记者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长现象、背后原因、案件呈现的新特点,以及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遇到的新难点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我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三大特点: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度上升;一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具有高利贷性质;案件审理难度大执行到位率低。
职业放贷人成法院“常客”
从深圳各法院统计数据来看,罗湖法院2010年民间借贷纠纷收案数量是2007年收案数量的2倍以上,今年1至10月,共受理案件318宗,同比上升15%。2010年福田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93宗,增长了25%,今年上半年已受理该类案件378宗,比去年同期增长48.8%。除了数量递增外,涉案诉讼标的额也大幅上升。罗湖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此类案件中标的额超过400万的案件已达15宗,其中标的额最高的已达到4380万元;福田法院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的标的金额达1.45亿元。
办案法官分析说,至少有四个原因造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迅速增加。
民间借贷红火的原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紧”和“急”,一方面,央行已经先后几次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银行资金吃紧;另一方面,正规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审批严格,审批程序周期长且复杂。这样一来,资信一般的中小企业,想要从银行贷到款,难度很大。
除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助长民间借贷市场的升温,还有市民手中“闲钱”多的刺激因素。深圳居民人均收入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可用资金富余。随着2010年房地产“限购令”的出台,也在客观上使得资本市场上的大量游离资金纷纷撤离楼市,将投资目光转向其他领域。
“职业放贷人”和“食利”阶层的出现,也加速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升温。一批民间“食利”阶层的出现,使不少出借人成了各法院门口的“常客”。“经常同一个出借人在我们法院起诉多个被告。”龙岗法院民一庭法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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