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深圳市财政委召开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会议,会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10家承销机构获颁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获颁主承销商资格。
据悉,深圳市2011年自发债额度为22亿元,主要用于解决2010年及以前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以及政府统贷在建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等生态建设工程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重点民生工程。记者蒋佳元、通讯员孙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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