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601318)公告,拟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该项规划发行议案还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包括保监会、证监会在内的相关监管机关批准。
公告称,因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规模持续较快增长,偿付能力充足率面临一定压力。此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用途。中国平安表示,此次资本规划的具体实施将根据市场的环境、状况和监管的审批进展再行确定。
截至2011年10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1%。为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并增强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保险、银行、投资三大核心业务快速增长的资金及资本需求,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债。以2011年10月31日的数据静态测算,假设本次拟发行的人民币260亿元可转债全部转股,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达到194.9%。
根据公告,此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此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3%。本报记者 杜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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