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中国保监会26日发布〔2011〕20号公告称,保险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大爱保险集团”在大陆设立全国性的保险销售公司,以“大爱保险集团”名义擅自开展宣传等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近期,保险监管部门发现,自称注册在香港的“中国大爱保险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大爱保险集团”),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国保险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广泛发送邀请函,邀请其以现金或股权作价等形式入股成立1家全国性保险销售公司。
保险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大爱保险集团”在大陆设立全国性的保险销售公司。以“大爱保险集团”名义擅自开展宣传等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请广大社会公众对此类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报告。保险监管部门将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违法机构及个人,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利益。(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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