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推进宏观审慎监管 宗良:可考虑设立金融国资委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召开,业内人士预计届时将明确未来金融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运作效率,金融国资委有其建立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但进行实际操作应遵循市场规律。至于宏观审慎监管,仍需联系中国金融实际进一步研究与协调。
夏斌
混业经营大势所趋 宏观审慎监管应加快推进
中国证券报: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路径是什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夏斌:我国目前实际上是“跨行业投资、分业经营”,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混业经营。如果把我说的金融机构“跨行投资、分业经营”称之为混业经营,则需进一步研究对它的监管问题。监管内容主要有五方面:一是资本充足率问题,防止资本重复计算;二是高管人员的任职监管问题;三是面对复杂的法人结构、业务活动结构和管理结构而带来的监管问题;四是集团内不同子公司会计准则不同而带来的问题;五是由于各国监管之间、国内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因政策不同容易造成的监管“盲点”问题。
宗良:混业经营是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首先,混业经营的银行比单纯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更加具有竞争力。混业经营可以使银行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的产品和服务,可以降低经营和服务客户的成本。其次,混业经营使银行具有更强的抗周期性,更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实行混业经营的大型银行之所以在危机中相对稳健,多元化业务模式再次起到关键作用。尤其是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具有不同周期的稳定性,呈现负相关的关系。所以,多元化的业务组合,对于多样化业务组合、稳定收入来源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机构也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融入世界金融市场中,所以鼓励部分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做大做强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中国证券报:在实施宏观审慎监管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夏斌:关于宏观审慎管理或监管,国外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已提出,但真正开始认真研究并被国际社会普遍重视,是这次金融危机之后。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的政策已在体现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我认为,要联系中国实际来研究这一问题,一次金融工作会议恐怕还难以彻底解决,仍需要会后进一步研究、磋商与协调,许多方面还亟待破题。例如,贯彻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与贯彻巴塞尔协议是什么关系;存贷比管理与巴塞尔协议Ⅲ、与央行灵活的宏观调控又是什么关系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创新是唯一的推动力。如何处理好加强金融监管和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是多年来始终没有处理好的一大问题,而这是提高中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极其重要的环节。
宗良:面对不可逆转的混业经营趋势,有必要加快国内、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弥补监管真空,防范各类风险以及外部冲击。
我国应该继续坚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同时赋予央行主监管协调人的地位,可以考虑建立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财政部、发改委等机构参加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等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产业投资集团下设的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引发的风险传导效应。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的政策已在体现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实施宏观审慎监管要联系中国实际来研究这一问题,一次金融工作会议恐怕还难以彻底解决,仍需要会后进一步研究、磋商与协调,许多方面还亟待破题。
面对不可逆转的混业经营趋势,有必要加快国内、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弥补监管真空,防范各类风险以及外部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