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专项治理保险中介市场
为巩固、深化中介监管工作成效,持续依法严查重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状况,中国保监会今天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据了解,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重点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突出问题,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重点是违法违规问题普遍的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
《通知》强调,要采取“标本兼治,同查同处,堵疏结合、退进并举”的综合措施,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在进一步彻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大力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代理机构;在依法严格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市场准入,依法关停并转“散、乱、差”保险代理机构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兼业代理机构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对全国性大型代理(销售)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和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通知》指出,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各保监局要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并注重效果。对于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法从重处罚,以查明保险基层营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为基础,依法上追责任,严厉查处上级机构管控不力、管理不严,纵容、指导下级机构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款和非法资金去向不明的,各保监局要坚决依法向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并主动加强与公安、税务、工商、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支持。
此外,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应在辖区内及时通报查处结果、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保监会相关部门也将在保监局工作基础上,做好对全行业查处情况的通报和信息披露,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压力,充分发挥举一反三的教育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