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市场为何“外热内冷” (2)
变额年金动力不足
2011年5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厦门5个城市试点推出变额年金保险。变额年金保险是一种创新型养老保险,其特点可以概括为“投连保险+最低保证+年金化支付”。
从客户的角度讲,这种产品既可保底,又有投资收益,还支持年金支付,是一种非常完美的养老保险产品,理应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2011年底,仅有金盛人寿、大都会人寿两家合资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两款变额年金产品,其他保险公司大多按兵不动,市场供给严重不足。即便是已推出的两款产品,也都是针对中高端客户市场,起售额都在10万元以上,将大多数养老保险需求客户排斥在外。
普益财富日前发布的《2011~2012保险市场年报》认为,保险公司对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开发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经营变额年金的投资风险太高。变额年金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向客户约定最低利益保证,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资本市场震荡所带来的风险。而且变额年金保险不能像分红险、万能险那样对市场波动作平滑处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巨大压力,一旦经营不慎,可能出现巨额亏损。
其次,定价风险也是保险公司对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开发动力不足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历史数据和相应的资产匹配,如何合理定价保证利益并适当收取各项费用,是保险公司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上面临的最大难题。定价过高,产品缺乏吸引力;定价过低,公司经营压力加大。而两者之中,保险公司倾向于提高产品价格,以保证稳健经营,由此导致变额年金产品价格偏高、起售额高,市场规模难以扩大。另外,由于新会计准则下变额年金保费不能全部计入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着眼于扩大市场份额的保险公司自然兴趣不大。
金盛人寿网站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11日,“保得盈”和谐账户每份卖出价为0.9721元,较去年6月17日的初始卖出价1元仅下跌2.79%,而同期沪深300指数缩水了15.79%。中美联泰大都会的“步步稳赢”变额年金开售以来亦表现出了良好的抗风险能力。
至于2012年变额年金保险能否有快速发展,真正达到监管层希望的“丰富养老保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目标,《2011~2012保险市场年报》认为,这还取决于资本市场能否有好转、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能否提升以及保险公司能否推出配套的管理、税收方面的措施。因为寿险产品的需求重心已经从承保死亡风险逐步转向承保生存风险,变额年金保险本身在中国发展空间还是非常巨大的,如果能多借鉴国外的经验,配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相信变额年金保险会给国民提供一种越来越好的养老保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