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鼓励民资组建村镇银行
2012年03月09日 05:3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8日在两会上表示,要积极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引导合理安排主发起行与民间资本的投资入股比例,大力引进当地股东特别是涉农企业股东。他同时强调,在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村镇银行过程中,目前不放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限制。
对于村镇银行股东,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其余股本均可引进合格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参与投资入股。对此,有代表委员建议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资格限制,即不必20%的资本金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控制之下。
“村镇银行是持有经营牌照的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经营要更加审慎,对公众负责、对存款人负责。从风险、责任的角度来看,20%这个要求是有根据的。”阎庆民说,银监会认为,坚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要求,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
银监会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末,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
阎庆民表示,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是解决“三农”和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积极稳妥培育村镇银行,及时完善政策措施,把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工作抓实抓好。
【编辑:王峥】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