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鼓与呼 利率市场化:拖不起、急不得(2)
监管层面 纠结十余年步伐更坚定
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启动市场化改革,于上世纪90年代废除价格双轨制,进程不断加快,而在利率市场化问题上却纠结了十余年。
从年初开始,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利率市场化后,央行网站发表了行长周小川于2010年底的讲话稿《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并配以编者按。这一多年来被外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再成市场焦点。
在今年的央行年度工作会议上,周小川明确:目前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推进。
“思路上没有太大障碍,具体操作上主要将考虑顺序安排和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周小川说。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提到今年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既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全国政协委员、工行行长杨凯生向记者表示,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利率市场化更需“稳中求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认为,在商业银行盈利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应该尽早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过程,具有一致性,不可能在某几家银行之中试点。”阎庆民特别强调公平性——“不能哪一类银行先走,哪一类银行后走。如果条件成熟了,要放开利率,那就要统一实施。”
至于地区试点,阎庆民认为,“倒有可能进行”:资金具有逐利性,哪里利率水平高,资金就往哪里走。不过“即使试点,期限也会缩得很短”。
换一个角度而言,“利率市场化应该逐步、有序、可控地放开。”全国政协委员、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是相互作用、配合的,不应先放开或后放开哪个部分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