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老张,这几天咋没看见你家的‘小棉袄’?”邻居的关心,让家住植物园北侧花卉小区的张伟有点不知所措。2日,看了哈市黎华小区3条藏獒咬伤6人的消息后,张伟连夜将自家的藏獒转移到了平房区的农村亲戚家寄养。与此同时,同住在该小区的陈老先生还像往常一样,一早一晚溜弯时都没忘带根大拐杖,“狗太多了,有的大得吓人,拿根棍子,也能壮壮胆儿。”
狗患种种,市民抱怨颇多,居民区内饲养大型猎犬,如藏獒、狼狗、雪橇犬等等,闻其声,见其面,让人心惊肉跳。新闻界有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如今大狗伤人事件频频发生,狗咬人已经成了市民关注的大新闻。
现状:
“人类的好朋友”频频伤人
“我孙子就是被张伟家的大狗给吓坏了,半夜总会睡着睡着就起来哭……”陈老先生说,前两天,他在社区广场上和老邻居聊天,4岁的孙子和其他小伙伴在一起玩,这时,张伟家的藏獒突然蹿了出来,把他孙子吓得脸都白了。老陈在责怪自己没照顾好孙子的同时,对张伟的道歉并不能接受。“你猜猜他说啥,他说他家狗跟我孙子闹着玩呢。”对此,张伟的解释是,“小棉袄”才9个月,和小孩儿一样,喜欢玩闹。记者问他领这么大的狗出来,为啥不拴狗带?张伟脱口而出:“‘小棉袄’是女生,非常乖,不咬人。”
不知道从何时起,哈尔滨的遛狗一族开始扎堆儿。小区绿地、社区广场、带状公园、开放公园……只要是适合市民休闲的地方,都成了遛狗者趋之若鹜的场所。狗吠、狗屎、吓人、咬人……人狗之间的矛盾似乎不可避免。
在开发区世纪广场上,每天清晨四五点钟,四五十条大小不同的狗在广场上撒欢,在此晨练的市民不仅要留心脚下,还得处处躲着狗……
在道里区安定街上,一早一晚总有人牵着狗在楼顶上跑,咚咚的声音让顶楼的居民闹心不已……
在道里区运华广场小区,为抑制狗满为患,该小区广场草地上竟然被撒上了老鼠药……
在道外区景阳休闲广场,为阻止狗贩子聚集,竟然有人从楼上往下泼脏水……
据了解,今年5月份,哈市有1266人被狗咬伤,创历年同期之最,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6月份,平均每天大约有40位市民因被狗咬伤到哈市疾控中心注射疫苗……相关人员表示,哈市实际被狗咬伤的人数要高于这个数字,因为有些人认为没被咬出血就不用注射疫苗。
养狗者的爱:
它是我的孩子我的伴儿
对于养狗人来说,狗就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
文政街上的王玉茹一家两口人养了两条狗,一个被称为儿子,一个被称为姑娘。说起和狗的感情,王女士说狗比自己女儿还亲,女儿天天上班,而且也不在一起住,这两条狗就是自己的精神寄托。每天遛狗,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结识不少爱狗人士,晚年生活也变得充实了许多。
和王玉茹不同,张伟养藏獒是因为他觉得“小狗是兔子,大狗才是狗。”张伟说:“我没孩子,养个大狗,自己也有了个伴儿。”
受害者的恨:
它是吃人老虎是祸害
提起7月1日被藏獒扑倒咬伤的事,躺在医院的唐晓明仍心头一紧。双脚、左小腿、右大腿、手臂、背部均包扎着厚厚的纱布的唐晓明说:“它们将我扑倒后,使劲撕咬,我挣扎着爬起来,又被扑倒,又是一通咬。”“别提了,这哪是狗,明明是山里跑出来的老虎。”陪护的家属对记者说,“本来在小区里走得好好的,没想到却被大狗咬成这样。”
据了解,2007年,哈市发生恶犬伤人事件为3.01万起,2008年升至3.2万起,去年则达到了3.4万起。今年一季度已出现0.8万余起,呈明显的增长趋势。在被咬伤的患者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岁。遭狗袭击的市民,轻则被小狗咬破皮肤从而留下牙痕,重则被大型犬从脑门伤到下巴,伤口缝了50多针。值得一提的是,哈市疾控中心接诊被大型犬咬伤的人数已占到门诊量的10%。
在哈尔滨,大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本报就曾多次报道:去年6月中旬,走在路上的老人韩守用,在道外区南工业头道街被一条疑似藏獒的大狗咬掉了耳朵……
去年8月24日,家住香坊区的张女士散步时,被扑向自己的两条大狗吓得转身就跑,结果被狗绳绊倒,磕掉了一颗门牙……
去年10月20日,双城市12岁的女孩阳阳被邻居家的一条大狗一顿狂咬,大腿被咬掉两大块肉,住院半年之久……
2007年7月初,在南岗区文革小区楼下8人被3条藏獒咬伤,其中4人年龄在76岁以上……
说法:狗咬人是人之过
刘连香是幸运的,养了一条狗,让儿子快乐地成长;韩守用是不幸的,遇到一条狗,让自己没了一只耳朵。我们知道,城区内禁养大型犬,是一个明文规定,更是一个基本生活常识。
养藏獒的张伟当然知道,自己即使继续养大狗,如果不惹祸,也不会有什么麻烦。这样的侥幸心理,足以支撑他继续饲养标榜自己财富的大狗。在哈尔滨像他这样心存侥幸的人多得是。哈市市民刘建军说,靠哈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的10个人管住哈市近10万条狗,显然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张伟知道,即使新版《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中增加了对养狗人行为规范的条款,只要自己的“小棉袄”不咬人,那样的法令就像一些单位门前的石狮子一样,看着吓人,其实没用。
不幸的韩守用老人心里也明白,咬人的是狗,但当法规失去了对狗管理的约束力,除了剥夺“咬是本性”肇事狗的生命,对狗主人的责任追究不该停留在仅仅掏点医药费层面上,因为狗更像狗主人放出去的“凶器”。
这么说吧,狗咬人,首当其冲是人的过错。比如说,外国人也在城里养狗,为啥狗咬人的新闻不那么多?让我们翻翻资料:
美国:制定“三吠”原则
美国法律“管犬治犬”之严可以从著名的“三吠”原则中得到体现:在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在美国,所有的狗都有正式“户口”和“学历”,狗俱乐部遍布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狗都在这里度过“幼年时代”,即学习与人相处和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因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人们很少能看到野性十足的狗。美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法律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在美国,许多地方都竖有明显的标志牌,牌子的图标及文字提醒人们在遛狗时要及时处理狗屎。
加拿大:必须给狗拴链
养犬需到市政厅登记注册、领取牌照。犬类出门,必须带上链条和粪便塑料袋;凶猛的犬类必须戴皮口罩,以免伤人。警察如发现犬类未带链条或随地大小便,将对主人处以80加元(折合人民币近500元)的罚款。
新加坡:养大狗需买保险
样狗需年年为其换项圈;饲养大狗需要买保险,一年在10万新元(折合人民币近45万元)左右;狗的身高须在40厘米以下,体重不得超过10公斤;出门遛狗,不给狗拴链子,不随时清理狗粪狗尿,将被罚款500新元 (折合人民币2200多元);养狗扰民,将被吊销牌照。
德国:想养狗通过考核才行
想养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通过审核者还需签署自愿随时接受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
声音:
养狗无罪
伤人应惩
自己不养狗但不反对他人养狗的哈尔滨理工大学教授肖利哲教授说,养狗是市民的权利,但别忘了权利的背后还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法规允许养,而且取得狗证的宠物狗,狗主人要切实做到养和管兼顾;对于法规禁养的大型犬,尤其是频频伤人的藏獒,不能任由其横行居民区,在严惩肇事狗的同时,必须让狗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藏獒伤人,不仅伤了大多数不养狗市民的心,还会让一部分守规矩的养狗人,因看不到“红灯”而松开了遛狗的牵绳。
采访中,养雪橇犬的刘连香说:“关上门,在屋里,狗可以尽情撒欢。但出了门,虽然舍不得给它套上狗绳,但狗毕竟是狗,不能因为心疼它,而伤到别人。”
编后:
狗咬不咬人
还得看主人
按照动物的天性,世上或许就没有一定不咬人的狗,狗咬不咬人还得看主人如何“教育”。在国外一些城市,居民对宠物的热情不比国人低,养狗的数量也不比咱们少,但狗并没有成为居民的威胁,也没有“狗患”这样的城市顽疾。如果说,每一条恶犬背后都有一位不负责的主人,那么,每一次狗祸背后都有执法缺位的影子。可见,“狗患”仍需人来治。
城市“狗患”其实是“人患”,治“狗患”,须先治人,只有建立起严密、严格的制度和法律体系,让狗主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为恶犬行凶而付出高额的代价,才能促进文明养狗的社会氛围的形成。话说回来,如果每次发生恶犬行凶事件后,我们仅仅是谴责养狗人的素质低下是不全面也不透彻的,如果一个城市的居民每次走出家门时,都要担心是否踩到狗屎,甚至害怕遭遇恶狗袭击,那么和谐社会从何谈起?□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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