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1家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近日公布,这意味着,今后鼓楼区将永久封存获得前科消灭证明书的未成年人犯的档案,不在对社会公开的任何档案中载明,当事人可以声称自己无犯罪记录。
按照规定,可以前科消灭的未成犯,须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毒品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及累犯,并经过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刑罚执行期间及完毕后若干年表现进行考察。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教育、人事、民政、劳动等部门在解决复学、升学、安置就业时,给予配合协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未成年人曾经犯罪为由进行歧视、设置障碍。但前科消灭后重新犯罪构成累犯的则除外。
据悉,目前鼓楼区法院已经着手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前科消灭考察。鼓楼法院少年庭庭长杜秀兰认为,前科消灭制度有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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