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 旅游签证来充数
李某是北京人,在北京开办了一家咨询公司,2008年5月与延津县农民王某相识。李某称自己可以办理出国劳务输出,并授意王某负责在延津县招人,他本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随后,王某在延津县汽车站旁租房挂牌开始招收出国务工人员。王某向招收的出国务工人员许诺办理赴新加坡打工的劳务输出手续,月工资不低于7000元。2008年8月至11月,王某先后收取37名想出国务工人员交纳的共计42.86万元的费用,并先后9次汇给李某35万元。李某收到款后,共办理22张旅游签证。其中13张后经新加坡驻华大使馆鉴定,并非该使馆办理的入境签证,另外9张因系复印件,字迹模糊不清,无法查询。
东窗事发 被判入狱11年
2008年10月,拿着李某为其办理的“劳务输出手续”,延津县的樊某和袁某兴冲冲地前往新加坡打工。到新加坡后二人才发现李某办理的是旅游签证,无法在当地务工。当地政府告知二人,正规的劳务输出还须到新加坡劳工部办理工作许可证。其他35名还在国内的农民如大梦初醒,大呼上当。案发后,王某到延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至一审判决,二被告人只退还了5.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招收出国务工人员,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醒 火眼金睛辨中介
据了解,近年来办理劳务输出,帮人出国圆“发财梦”业务的中介公司屡见不鲜,然而这当中大部分中介都不具备办理劳务输出的资格和能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急于外出打工挣钱的心理,以出国劳务高额收入作为诱饵,拿旅游签证充当劳务签证,骗取他们的中介费、保证金。许多受骗者滞留海外,寸步难行,最后被遣送回国,但骗子却早不知踪影。
法官提醒广大准备外出打工的人员,需要办理的手续必须完备,必须辨别清楚中介机构的真伪,以防上当受骗。在中介机构应聘时必须注意“四看”:即看对方有无《营业执照》、看有无涉外劳务中介许可证、看所办的护照签证是不是劳务签证、到国家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看所涉及的国家有无与中国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同时,法官还建议公安、工商、劳动部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非法从事劳务输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查处并予以取缔,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管理秩序。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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