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通过接受社会认知、心理矫正和法制教育,现在感觉自己真的能重新走上社会。”透过宿舍明净的玻璃窗,小陈迎着阳光微笑着。小陈是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的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经过5年监禁,狱内表现良好的他现在正处于假释期,由于家中无住处,他在“中途之家”临时住宿并接受教育。
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统计,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3年,我国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6个地(市)、1572个县(市、区)、1.95万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4万人。
相比在监狱服刑,社区矫正对象在重获自由后,需要面对衣食住行、重新就业等问题。北京市朝阳区的“阳光中途之家”,是我国内地成立的首个社区服刑人员和“三无”(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
3个月临时安置成回归社会的首个人生驿站
“‘阳光中途之家’是服刑人员重新走向社会的缓冲带。”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荣容介绍说,朝阳区每年约有40多名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难以安置;约有8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无法就业;约有10多人因房屋拆迁、离婚等原因,出狱后无处落户,导致无法办理身份证,申请低保、求职也很困难。在这种背景下,2008年7月投入使用的“阳光中途之家”注重解决“三无人员”的短期安置问题,是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最长3个月的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的过渡性住宿式常设机构。
“周围人的公平对待给了我们很大安慰。”这是服刑人员的心声。在“阳光中途之家”这个驿站里,他们最重要的是要完成自我认知的转变,为重新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就业技能培训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后的3个月内进行的,“阳光中途之家”设有美容美发培训室、烹饪培训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室、图书馆,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和文化课教育;“阳光中途之家”还有篮球场、桌球室,供社区矫正对象在培训之余进行体育锻炼。
“在这儿能感受到政府关怀,有家庭般的温暖,通过接受系统的培训,将来出去后有能够施展才能的就业机会,有困难还可以找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和政府帮忙协调解决——因为有失去自由的经历,这些服刑人员都很珍视在‘阳光中途之家’的这段时间。”
赵琳是朝阳区司法局招录的首批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她告诉记者,目前,“阳光中途之家”里的矫正对象大都改造态度积极,对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和生活充满了憧憬。
服刑人员小陈说:“社会上对于我这种背景的人,歧视和偏见是有的,虽然进入‘阳光中途之家’才两天,但是法律常识的教育,社会政策、就业形势的学习,相关的心理辅导和咨询都让我受益很多。现在,我想出去以后好好干,靠自己的力量给家里减轻负担。”
社区矫正对象承受巨大就业压力
专家指出,服刑人员在应对从监禁状态进入社区进而走向社会的变化往往有一个困难的适应和过渡期,从而更迫切地需要他人的关爱和社会的支持,不仅仅是解决食宿问题,更重要的是就业方面的救助与帮扶。
荣容介绍说,“阳光中途之家”进行的就业救助主要有3方面内容:一是进行就业形势与政策教育;二是进行职业推荐,联系劳动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新就业信息,由社保中心安排参加招聘,向用人单位推荐等;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另外,对于一些困难人员,还给予一定的救助金补助。截至目前,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已为380人提供救助金51.5万元,协调区红十字会对714名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5.7万元。
46岁的社区服刑人员沈女士过去是一名公务员,在大学里学习英语专业的她,在监狱里又自学了日语和法语,想出去之后找份与外语相关的工作。但是,14年的监狱生活让她感觉根本无法融入当下的社会生活。“刚出来的时候,我不太适应,心烦的时候我就找社区矫正社工和帮教干部聊天,寻求帮助,司法所特别关心我的重新就业问题,几次带着我去社保说明情况,做登记。虽然最后没找到工作,但是我在心里非常感谢司法所,我知道现在就业压力大,每当我泄气的时候,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都积极鼓励我,帮我树立信心。”
“但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阳光中途之家’里像沈大姐这种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并不多,但她都没找到工作,我们给过她临时困难救助,但一次只有400元。”赵琳说,“我感觉,社区服刑人员最大的困难就是工作不好找,为了帮他们找到工作,我们积极主动地和很多部门协调,但协调不成的很多,我们只帮助一部分人找到了工作。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来说,工作对他们更加重要,只有有了工作,有了一份固定收入,他们才会真正安定下来,社会才会减少不稳定因素。”
地方财政埋单的“中途之家”尚需多方支持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相关专家提出,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是我国内地首家集教育、培训、食宿为一体的安置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的实体基地,这种机构的设置和运行发展模式仍在起步和探索阶段,“阳光中途之家”作为社区矫正的一种模式想在各地普遍推行,需要艰难的摸索。
据了解,类似于“阳光中途之家”的社会矫正机构在西安、上海等地也有试点。和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投入运行一样,上海在世博会期间也投入运行了“中途之家”,其工作规范基本上是针对各自机构本身的具体要求,还没有总结出适合全国其他地方的模式,相关经验也不足。
北京师范大学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认为,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从前期的土地征用、建造装修以及两年来的运行费用,完全依靠北京市地方财力最雄厚的朝阳区政府,今后这一社区矫正模式有望在全国推广,但受制于各地悬殊很大的地方财政状况,无疑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状况。
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许振奇认为,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在社会上服刑的人会越来越多,仅仅依靠地方财政埋单的“阳光中途之家”,难以容纳更多的社区服刑人员,因此应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兴办“中途之家”,接受政府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继续巩固多年来依靠社会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企业的做法,解决更多的社会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
另外,提高社会民众对社会矫正机构的认知程度和对回归人员的接纳程度也很重要。社会对于服刑人员或多或少存在着排斥现象,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服刑人员重归社会的心理压力。社区矫正归根结底是帮助服刑人员重新社会化的工作,必须依靠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王亦君 孙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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