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199”传销案在丰台法院开庭。本报记者潘之望摄
本报讯(记者于杰)昨天下午,“幸福199”传销案开庭。程绍博等9名中老年人一字排开站在丰台法院被告席上,他们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年龄最大者62岁。
丰台检察院指控,程绍博等9人打着“全国助老委”的旗号以兴办“幸福199工程”进行传销,吸引万余名中老年人加盟,骗取会费280余万。
9名被告人均为中老年人,大部分为退休人员。52岁的程绍博是本次传销案的第一被告人,大专文化。他自称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高级经济师、中国海洋大学客座教授,“幸福199”项目由全国助老产业化委员会支持。检方指控,程绍博自称认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下设的某基金副秘书长,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以该基金名义筹划建立老年用品连锁超市。但程绍博无法证明这种种“头衔”的真实性,而在去年10月,全国助老产业化委员会也已发布声明称与该项目无关,“‘幸福199工程’就是一场大骗局”。
检方指控,“幸福199”项目以“养老助老”为名,吸引老年人入会,实际是推销商品,发展会员,进行传销活动。“幸福199”项目对外声称,入会者可到指定医院、养生会馆、超市享受医疗、体检、购物、旅游等多项优惠,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可向公司申请救助,还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等。
“幸福199”项目要求入会者交纳280元会费成为终身会员,会员每发展1人可获提成20元,以发展10人为一层,最高可发展6层会员达到100万人,据此得到2000万元提成。检方指控称,从2008年11月到去年年底被抓时,“幸福199”项目已经吸引中老年会员1万余人,骗取会员费280余万,并已在北京、辽宁、江苏、新疆等多个省份招聘了驻地负责人。
开庭不久,程绍博等数名被告就表示对检方指控的传销罪名“有异议”。对于检方指控的“幸福199”的架构,程绍博表示认同,但其不认为有人能得到巨额提成。程绍博称自己“凭一颗爱心在做这件事”,并大谈“幸福199”项目的背景、如何与“老领导们”商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建立居家养老机制。直到法官打断他:“我知道你给人上课时很能说,不要谈理念,你直接回答提问就行。”本案其他几名被告接受法庭询问时,其中一名被告人称卷进此案完全是“想做善事,不知道是传销”。程绍博称,项目自始至终一直在亏本操作,并没赚到钱。昨天,此案尚未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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