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人产生纠葛,歹徒高罕持刀将同村的章某夫妻杀死,民警在抓捕他时,高罕又将民警张磊杀害。昨天(10日),(安徽)芜湖中院对被告人高罕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高罕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8万元。高罕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46岁的高罕,家住繁昌县繁阳镇三元村,和同村女子朱某关系密切。2010年7月18日,高罕用手机给朱某发了一条暧昧的短信,短信内容被其丈夫章某发现。当天下午5时许,章某责问高罕,为何给他老婆发短信。两人发生争吵,继而扭打在一起,被村民拉开。高罕跑回家后,摸出了一把尖刀,后将章某刺死。高罕往回走时,见到朱某,又将其刺死。随后,高罕将刀扔在家中,骑车逃离现场。
高罕逃跑后一直在外躲藏。7月29日,高罕跑到一村民家,偷了一把刀藏在身上。当晚10时,高罕出现在横山三元村附近,被民警张磊、李邦玉、魏鹏飞发现,张磊立即追上前去,将高罕从自行车上拽下。
见有人抱住了自己,高罕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准张磊的后背猛戳一刀,张磊倒在血泊中。见高罕要逃跑,张磊艰难爬起又追出数十米后倒下,此时,张磊不忘提醒战友魏鹏飞说:“我中刀了,他身上有刀”。李邦玉鸣枪示警,高罕丢下尖刀,魏鹏飞迅速冲上去将其制服。张磊在送往县医院抢救途中,因失血过多牺牲。
昨天下午2点30分,身穿黄马甲,戴着手铐、脚镣的高罕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1米6左右的高罕,四处张望了一下,站在了被告席上,表情平静。高罕对杀害章某夫妻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对故意杀害张磊的定性提出异议,声称自己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民警的情况下,被人打昏,脑袋稀里糊涂中,刺了对方一刀。
在当天的审理中,高罕的亲戚、受害人家属和近百村民包车赶到了法院,因法庭无法容纳,一名法官将村民带进一楼大厅,观看电视直播。
在庭审中,记者了解到,高罕在逃亡途中得知章某、朱某已经死亡后,曾给繁昌县公安局长写了一封信,并将信扔进了前岳父家的院中。高罕在信中威胁“对于自己的案件,要求公正处理,否则将做出更大的事”。
在当天的庭审中,高罕对自己一时冲动,杀害了3人表示后悔,并表示:“如果我被判死刑,希望将全身器官捐献社会。”法庭认为,被告人高罕在与被害人的纠纷中,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在抓捕过程中,为了逃跑,又致死公安干警1人,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经过合议庭评议,法庭一审判处高罕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38万余元。
听到宣判后,站在被告席上的高罕一脸平静,而在一楼大厅观看电视直播的高罕前妻则扶着墙壁,失声痛哭,高罕的儿子则觉得自己的父亲有些冤。一审宣判后,高罕当庭表示上诉。
章某的弟弟告诉记者:“法院的判决很公正,杀人凶手高罕死有余辜。”(新安晚报 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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