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记者昨天获悉,88岁的王老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他认为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强拆了自家祖坟,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索赔精神抚慰金2000元。
王老先生现年88岁,去年开始健康状况恶化,目前已成为植物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起案件的代理人是其儿子王先生。王先生说,早在清朝时,他的祖先就在朝阳区东坝乡高杨树村购买了一块土地,面积4亩多,专门用于埋葬亲人。截至1965年埋葬祖父,这块坟地已经埋了180名祖先。他们一直保存着买地时的“顺契”,直到1951年,政府将顺契收走,下发一张土地所有权证给王家。
王先生介绍,祖坟在文革期间被铲平,随后有村民在地上建房,王家没有阻拦,但一直用作坟地拜祭祖先。去年,北京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利房地产公司)开始在这块地上施工建房,并给每个村民发放拆迁补偿。
王先生说,他们找到富利房地产公司协商,对方表示愿意每个坟地补偿50元,被他愤怒拒绝,一气之下提出总价5000万的补偿。双方协商未果,王老先生便告上法庭,要求负责拆迁的富利房地产公司恢复原状。
法庭上,富利房地产公司认为,王先生不是高杨树村村民,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要求恢复原状没有法律依据。另这块地是国有土地,公司早于2003年就取得了使用权,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
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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