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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院不审的“案中案”由谁来审?

2010年11月04日 15:1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前天,45岁的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接待处副处长昝红伟涉嫌贪污案在市一中院开审。有媒体以《国土资源部一官员贪污300余万》为题,对此案进行报道。

  初看标题,以为是与土地有关的案件。转念一想,涉及土地的案件一般都是行贿受贿,且数额300余万稍显小了一些。细读内文,方知并非与土地有直接关系,而是与机票有关。这就很是让人拍案惊奇,一位副处长居然可以从机票业务中贪污300余万,哇塞,那得经手多少机票呀!

  据检方指控,1998年,国土部机关服务局拨款成立北京地矿宏宇航空服务中心。这是一家专门经营机票业务的公司,昝红伟被聘任为该中心经理。2006年到2009年期间,昝红伟利用职务便利,将该中心机票销售利润存入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并将其中的277万余元截留用于个人消费。同时,还将该中心账外资金中的32万余元非法占用。

  法院审理此案,只针对昝某的涉嫌贪污罪。至于此案的“案中案”,估计法院不会审理。中央一再三令五申,党政机关不许办公司,政企分开讲了至少二十年,怎么国土部机关服务局还会拨款成立专门经营机票业务的公司经营至今,并聘任政府官员出任经理?拨款从何而来?国土部本身并不做买卖,这个钱应当出自政府财政,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那就另说了。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这家专营机票业务的公司,绝大部分业务来自国土部官员乘机,带有鲜明的垄断企业特征,是一个典型的与民争利的企业。该公司利润相当多,由经理贪污300余万元即可推论。这条利润链的上端是财政部收来的税收,“大拨款”是纳税人,“二拨款”是财政部,“三拨款”才是国土部机关服务局。然而,这家名义上的国有企业可能根本不在国资委管理视线内,成为部门“转移”、截留国有资产进而化为部门利益、为一己谋私的工具。不然的话,何以解释一个政府部门怎么会专门动用财政为自己成立一个机票公司?其他政府部门也有这样的公司吗?我只听说一些大型国企自己办有旅行社,以“方便”头头脑脑出国花钱走账。“审理”一下北京地矿宏宇航空服务中心这家机票公司的来龙去脉,或许比抓出一个贪污犯更有警示意义。(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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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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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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