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在浙江省慈溪市振成机械公司找到吴大全时,他正在五金车间里忙乎着。翻看了记者递上的《新闻记者证》后,这位秀气的贵州苗族小伙子腼腆地说:“谢谢关心,你们是第一次来慈溪采访我的记者。事情已经过去,我不想再提起了。”
近日,一则名为《浙江男子蒙冤被判死刑 入狱后遇见真凶获释》的帖子在网络上热传。吴大全没杀人为什么带着凶手逃跑?他被捕后遭遇了什么?在法庭上说了些什么?法院凭什么判处其死刑?后来又凭什么判其窝藏罪?本案真凶是怎样浮出水面的?连日来,带着这一系列疑问,《法制日报》记者遍访吴大全案当事人、主审法官、监狱长,进行调查,试图还原此案真相。
疑问一
没杀人为何带着凶手逃跑
2006年9月4日,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小店女店主沈秀云被人抢劫后杀死在店内。慈溪市公安局侦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为暂住在该村的贵州省惠水籍外来人员吴大全、史毕幺。9月7日,慈溪民警在广东省潮州市抓获了吴大全、史毕幺。
此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吴大全、史毕幺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07年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
宁波中院的判决认定:2006年9月3日,吴大全、史毕幺买好次日去广东省潮州市的火车票后,史毕幺提议到沈秀云的小店实施抢劫,吴大全表示赞同。次日凌晨1时许,吴大全伙同携带菜刀的史毕幺窜至沈秀云小店,史毕幺持菜刀威胁沈秀云把钱拿出来,沈秀云呼救,史毕幺即持刀朝沈秀云的头部猛砍一刀,致沈秀云倒在床上。逃出小店后,吴大全唯恐沈秀云事后认出自己,问史毕幺是否已将对方杀死,史毕幺无法确定,吴大全便指使史毕幺将沈秀云杀死。于是,两人重新返回小店,吴大全在门外等候,史毕幺再次进入小店,持菜刀又猛砍数刀。两人逃离现场途中,史毕幺将菜刀扔进附近水井。
早晨6时许,吴大全告知暂住同村的史毕幺的二叔史文学,沈秀云是其和史毕幺所杀,要求史文学提供两人逃跑费用。史文学的妻子给了人民币300元,将这笔钱转交给史毕幺,资助吴大全、史毕幺逃离慈溪。
经法医鉴定,沈秀云系被他人砍伤致颅脑外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宁波中院认为,吴大全、史毕幺共同入户抢劫,吴大全为灭口指使史毕幺故意杀死被害人沈秀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大全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史毕幺是未成年人,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毕幺无期徒刑;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大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大概在1998年,他小学四年级辍学后来浙江省打工,具体在哪个县忘记了。大约在2000年前后,他再次来浙江,落脚在慈溪市打工。案发时,与老乡史毕幺居住在同一出租房。2006年9月3日晚,他喝完酒回到出租屋已近凌晨,史毕幺在床上躺着。因为还有三四个老乡在屋里看电视,史毕幺看到他后,把他叫到屋外说,“我和陈全(即真凶班春全)把桥头商店老太婆砍死了”。当晚,史毕幺躲在公园里不敢回家。第二天一早,吴大全到史毕幺二叔史文学家处,告诉史毕幺在公园里等着。史文学到公园,给了史毕幺300元,叫他们赶紧走。于是,吴大全带着史毕幺到余姚搭上了前往广州的火车。在火车上,史毕幺向他详细讲述了作案全过程,并说砍沈秀云的刀已被扔到了小桥旁边水井里。
既然知道史毕幺犯下了杀人罪,那么,吴大全为何不怕牵连,又是借钱又是带着史毕幺往广州逃跑呢?吴大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当时他的想法是,史毕幺惹了大祸,作为朋友,应该讲义气,帮助朋友躲过难关。再说,“反正人不是我杀的,就是被警察发现了,也无所谓的。”吴大全说,这都怪自己当时不懂法律,现在想起来,挺后悔的。
后来的事情发展证明,正是吴大全的瞎讲义气,引导公安机关作出了错误判断,认为案发后吴大全、史毕幺相携逃跑,肯定是重大嫌疑对象无疑,便一路追赶到广东。从这一错误判断开始,吴大全案才一步步被公检法共同办成了错案。
疑问二
吴大全被捕后遇到了什么
吴大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被捕当天,他向警察举报,凶手是史毕幺和陈全。但办案民警不相信,说他在编造谎言,在逃脱罪责,认定是他指使史毕幺杀人。此后,只要他一提陈全,警察就骂他……
吴大全回忆说,警察提审他时,给他看了史毕幺的审讯笔录,说史毕幺已招供说是吴大全指使其杀人。“史毕幺也不地道,我帮了你这么大忙,你却倒打一耙诬陷我,说杀人是我策划的。”吴大全说自己当时挺矛盾,史毕幺赖上了自己。如果不承认,事情没完;承认了,就有罪。他心一横,就在审讯笔录上按了手印、签了字。
就这样,慈溪市公安局取得了笔录,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由于案件重大,慈溪市检察院将案件上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大全回忆说,到检察院后,面对检察官提审,他坚决否认自己参与杀人、抢劫,他辩解说,招供的内容是从史毕幺那里听来的。吴大全还举报说,真正的凶手是史毕幺和陈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吴大全的举报,此案曾一度出现转机,检察机关要求公安局追查陈全(班春全)的下落。过了一段时间,公安机关回复称找不到班春全。检察机关认为,吴大全对犯罪过程陈述得非常详细,与史毕幺口供完全一样,不可能是从史毕幺处听来的。最终认定吴大全举报凶手是史毕幺和陈全是撒谎、是翻供,于是提起公诉。
疑问三
二审有没有开庭审理
2007年2月27日,宁波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法庭上,“吴大全从未承认过杀人。开庭时,他大声喊,我没有杀人,但法官未给他申辩的机会”。
吴大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从没有记者采访过他。大约十来天前,一男一女来慈溪厂里找他了解案情,女的自称是他远房表姐。吴大全说,他记忆中没有这样的远房表姐,所以也没有与对方多说什么,更没有说过“开庭时,他大声喊,我没有杀人,但法官未给他申辩的机会”之类的话。
吴大全说:“在公安局、检察院,我说了多次人不是我杀的,但他们就是不相信。我绝望了,再说也没用。后来在法庭上,检察官说什么我认什么,什么都认了。”
发现吴大全错案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审委会委员宓晓平、刑三庭庭长丁卫强、审判长刘启和为成员的合议庭,审查了全部案卷,走访了案发现场,提审了班春全、吴大全、史毕幺。
11月7日上午,宓晓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一审判决后,吴大全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状称,他没有指使史毕幺杀死被害人,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从轻改判。但上诉状并没否认他参与杀人、抢劫。
据介绍,错案发生后,宓晓平等在提审吴大全时询问:上诉时为何不否认杀人、抢劫这一情节?吴大全答非所问地说,“是是是,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
“班春全精明;史毕幺年龄虽轻但老练;至于吴大全,不是一般的糊涂。”宓晓平说自己从事刑事审判几十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像吴大全这样糊涂的被告人,明明不是自己干的,却稀里糊涂在法庭上认下了有可能被杀头的杀人重罪。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吴大全上诉后,浙江省高院却没有开庭审理,而是进行了书面审理”。
今日上午,宓晓平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经合议庭调查,2007年5月17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在慈溪市公开开庭,二审审理吴大全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羽俊、翁寒屏出庭支持公诉,浙江初阳律师事务所方东律师担任吴大全辩护人,浙江省高院则由审判长汪鑫奎、代理审判员杨灵方、裘剑锋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该案。宓晓平说,所有这些,包括吴大全的庭审签字都有案卷可查。
在二审庭审中,吴大全仍供认其与史毕幺共同杀人、抢劫作案,律师也作了有罪辩护。据此,浙江省高院于2007年6月29日作出判决,认为吴大全上诉称没有指使史毕幺杀人,辩护人称吴大全指使史毕幺杀人尚有疑问的理由均不能成立。但本案犯意由史毕幺提起,准备凶器、直接加害行为亦由史毕幺实施,故将吴大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改为死刑缓期执行。
判决生效后,吴大全被送至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史毕幺先被送至浙江省少管所,后转至浙江省第三监狱服刑。
疑问四
真凶是如何浮出水面的
吴大全在监狱里碰到了班春全。此时,班春全已因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你自首吧!”这是吴大全见到班春全时说的第一句话。近日出现的网帖称,“班春全唯恐其与史毕幺共同杀害沈秀云的罪行被吴大全揭发,迫于压力,主动坦白了参与抢劫,并杀害沈秀云的犯罪事实”。
11月8日下午,浙江省第四监狱监狱长赵国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事实是,2008年12月8日,第四监狱狱侦支队接到服刑人员赵某检举,同监犯班春全在慈溪有抢劫杀人余罪,随即将线索转递给慈溪市公安局。2009年1月14日,第四监狱狱侦支队又收到班春全的自首材料,交待了他和史毕幺抢劫杀害沈秀云余罪,随即又将该材料转递给慈溪公安机关。
班春全、吴大全、史毕幺被押回慈溪审查。经过近6个月的内审外查,慈溪公安机关认为,原认定的吴大全、史毕幺抢劫、杀害被害人沈秀云一案的事实有误,参加作案的人应是史毕幺、班春全二人,吴大全仅涉嫌窝藏罪,提请浙江省高院重新核查此案。
经复查,2009年10月14日,经浙江省高院院长提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此案按审判监督提起再审。
今年4月22日,宁波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被告人史毕幺犯抢劫罪、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班春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结合另案,判决班春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与此同时,浙江省高院撤销了原先对吴大全的判决。
疑问五
判窝藏罪后吴大全为何不上诉
今年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4个月,交付慈溪市看守所服刑。因表现较好,8月9日,法院对吴大全予以假释。
“死罪没了,活罪难免。”有网帖说,吴大全错案发生后,浙江省高院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伸冤,以其他罪名对其继续关押。
“这是无稽之谈。”今日上午,慈溪市法院主审法官胡慧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检察院以窝藏罪对吴大全提起公诉后,慈溪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大全明知史毕幺、班春全杀害了女店主,却和史毕幺一起找到班春全商议逃跑计划,并帮助史毕幺实施了转移自行车、给其叔父报信、借款等行为,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实践,窝藏罪判刑分两个档,3年以下或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窝藏罪的轻重与所窝藏的罪名有关,史毕幺犯了抢劫罪、杀人罪,法院最后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4个月。
“罪刑相当。”胡慧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们认为这是合适的判决。”
吴大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一判决作出后,他本来想提出上诉,但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他说自己对窝藏罪没有异议,但他也对记者抱怨,法院判他4年4个月重了点,毕竟自己受过冤屈,为杀人罪白蹲了几年大牢。
吴大全说,今年8月10日假释出狱后,政府安排他到振成机械厂上班,月工资2000多元。他说自己对法院没有意见,但应该追究当年经办警察的责任。他说,如果警察不逼他认罪,他也不会有今天。
吴大全说,事情都过去了,现在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但希望政府给他一个说法。记者问:“你要个什么样的说法呢?”他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吴大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上个月,他去参加一位老乡的婚礼,进去一看,新娘子是他原来的女朋友。他入狱后,这名女子还到监狱看过他,后来就慢慢没有了联系。吴大全说,那天晚上,他醉了,哭了,回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真像做了一场恶梦。(记者 陈东升 马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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